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吴娜担任主任委员,董事吴凤东、朱世艳、独立董事朱凤山、朱义军任委员。
2026年2月11日,吴凤东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5年,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及《公司法》《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按时出席在年度内召开的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并发表相关意见或建议。现将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2025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 ESG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听取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内部审计项目计划的汇报》,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2025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能源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计划安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安排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听取了《关于上海能源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关于上海能源2025年企业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汇报》,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年报审计期间,各位委员还通过电话会议、邮件及专业委员会会议等形式多次了解审计工
作的进展,对公司财务报告等发表了审阅意见。
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20日以现场+视频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公司应参加表决委员5人,实际参加表决委员5人,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了解公司
及所在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
实际需求;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审计工作的稳健性,保证审计质量和效率;经双方协商,拟定2025年财务审计费用为6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
(二)审阅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情况。公司董事会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基本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和2024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同意2024年度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年报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还通过电话、邮件或专业委员会会
议的形式多次了解审计工作的进展,对公司财务报告等发表了审阅意见。
(三)承接原监事会职能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
委员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特别是在公司治理结构优化、承接原监事会监督职能的背景下,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了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重大事项的审查力度,切实发挥了在公司监督体系中的核心作用。
三、总体评价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委员会相应职责。
特此报告。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吴娜朱世艳朱凤山朱义军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