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8证券简称:上海能源编号:临2025-033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在江苏分公司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7人,董事长张付涛先生、董事刘广东先生、吴凤东先生、独立董事朱凤山先生、朱义军先生
现场参加会议;董事朱世艳女士、独立董事吴娜女士以视频方式
参加会议,副董事长李跃文先生书面委托董事长张付涛先生出席并表决。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张付涛先生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安排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审议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8名董事中的4名关联董事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独立董事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关联交易议案经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后,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在股东会上,与上述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详见公司[临2025-034]公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安排的公告》。
二、关于公司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审议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8名董事中的4名关联董事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独立董事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关联交易议案经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后,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在股东会上,与上述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详见公司[临2025-035]公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及日常关联交易安排的公告》。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审议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
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自 2026年 1月 1日起将 ERP系统中出库原材料的成本核算方法由加权平均法调整为先进先出法,该等会计政策调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5-036]公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决定于2026年
1月16日下午14:30,在闵行区金丰路839号上海虹桥西郊庄园
丽笙大酒店2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5-037]公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