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08公司简称:上海能源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被委托人姓名董事李跃文工作原因张付涛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期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1083882.6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282973469.49元,扣除2024年已分配的2023年度普通股股利296314380.00元及2024年度中期普通股股利144543600.00元后,2024年底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073199372.15元。
公司以2024年底总股本72271.8万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送出现金红利144543600.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289087200.00元(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144543600.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0.4%。母公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928655772.15元用于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能源 600508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段建军黄耀盟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厦1101室)大厦1101室)
电话021-68864621021-68864621
传真021-68865615021-68865615
电子信箱 sh600508@263.net sh600508@263.net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属行业为煤炭采掘业。当前,在“双碳”目标背景下,我国正在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煤炭的主体能源地位将发生改变,但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资源禀赋特点难以改变,在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国内能源结构深度调整形势下,煤炭的兜底作用短期难以替代。近年受煤炭行业供给侧改革、国际能源价格大幅上涨等影响,煤炭价格高位运行,行业景气度回升。
2024年在国内煤炭先进产量平稳有序释放、能源保供稳价政策有效实施、进口煤超预期增长、能
源消费绿色低碳转型进程加快等背景下,实际需求对价格支撑力度有限,煤价重心明显下移,煤炭行业景气度有所回落,但随着我国经济恢复向好、市场需求逐步扩大、经济循环畅通,我国煤炭市场供需将基本平衡、价格在合理区间波动。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区域市场地位基本保持稳定。
当前在“双碳”战略目标下,我国加快了能源革命进程,加速发展非化石能源,逐步降低煤炭比重,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多能互补能源体系加快构建,能源结构低碳化明显加速,“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能源产业现代化程度持续提升。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煤炭销售、铁路运输(限管辖内的煤矿专用铁路)、
发电、铝及铝合金的压延加工生产及销售等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江苏徐州生产基地拥有3对煤炭生产矿井,核定产能729万吨/年;新疆基地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拥有1对煤炭生产矿井,核定产能180万吨/年;4对矿井核定总产能909万吨/年;煤炭品种为1/3焦煤、气煤、肥煤、不粘煤,是优质炼焦煤和动力煤;公司所属选煤中心洗煤厂生产能力达820万吨。公司原煤、洗煤共实现销售收入629225.6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67.04%。公司电力产业火电装机容量为 820MW、新能源光伏装机容量 308.9MW,报告期内除内部自用外,电力板块实现销售收入195926.6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20.88%。公司铝加工年生产能力为10万吨,报告期内铝产品加工实现销售收入95777.5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0.20%。公司自营铁路181.9公里,年运输能力为1300万吨;公司所属拓特机械制造厂从事煤矿机械设备制造和修理,年设备制修能力18000吨,公司自营铁路及拓特机械制造厂等除给公司内部服务外,还实现了走出去发展。2024年度公司自营铁路运输及设备制修等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7618.2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88%。公司拥有较完整的煤电铝运一体化产业链。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年比上年
2024年2023年2022年
增减(%)
总资产19688050576.3719937627039.80-1.2519340252715.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2809518803.3912611689842.781.5712156603724.40
东的净资产
营业收入9488232722.7610977656536.90-13.5712633854428.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715595312.90969120477.17-26.161739828281.48
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703836187.79957945920.05-26.531477128033.28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276503895.171383326322.60-7.723817498692.61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减少2.20个
5.637.8315.37益率(%)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元
0.991.34-26.122.41
/股)稀释每股收益(元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股)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1-3月份)(4-6月份)(7-9月份)(10-12月份)营业收入2319567984.562534730123.522379234194.942254700419.74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302764646.91168856123.99154058033.4589916508.55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299647547.91170368076.19139411142.8394409420.86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69829769.13395282745.38364604450.47446786930.19量净额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39589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3877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质押、标记或冻结股东名称报告期内增期末持股数比例限售条情况股东(全称)减量(%)件的股股份性质数量份数量状态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
045119133362.430无-国有法人
司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33000896330008964.570无-国有法人
司-自有资金
赵加冬740000090000001.250未知-境内自然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190979988878601.230未知-境外法人
温少如056193920.780未知-境内自然人
孟庆亮-496470047000000.650未知-境内自然人
张伟实52180028760500.400未知-境内自然人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28575000.400未知-其他投资基金
王挺-27303000.380未知-境内自然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34579523748430.330未知-其他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在上述股东中,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余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未知。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说明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