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或“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3年,于2011年7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250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36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954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9.8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0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47亿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756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共计7.35亿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9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1/3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被告案件时间诉讼事件诉讼结果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已完结(天健需在华仪电气、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5%的范围内与华仪
2024年3
投资者东海证券、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电气承担连带责月6日
天健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天健已按期履任。行判决)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4次和监督管理措施18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
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5次。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15人次和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和纪律处分23人次。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8日、4月18日及5月12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十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其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三、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4月8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的了解和核查,认为天健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状况和独立性,在2024年担任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论客观、公允,且
2/3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2025年12月23日,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2025年财务
报告的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进行了深入沟通,主要包括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
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审计委员会要求年审注册会计师按既定审计计划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及时完成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审议和披露工作。
(三)2026年4月3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内控负责人召开审计过程中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进展情况进行了深入沟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关键审计事项、涉及的审计调整、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等内容汇报,并对关注事项及建议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同意审计报告初稿,并敦促年审会计师进一步复核后在审计计划规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四)2026年4月7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从事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2025年度内控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职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准确、及时。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