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
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普华永道中天2023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现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
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 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此外,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同时也在 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 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9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710余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83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
币74.2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8.5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84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 2022年度 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 109家,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29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贵公司同行业(批发和零售业)的 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曾受到地方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一次,涉及从业人员二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桢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
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至2015年曾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于2023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0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 3年已签署或复核 4家 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复核合伙人:李雪梅,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加入普华永道中天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 年已签署或复核 4 家 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赵玥婷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5 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 3 年已签署 1 家 A 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诚信记录普华永道中天受聘为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桢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李雪梅女士及签字注册会
计师赵玥婷女士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普华永道中天受聘为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桢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李雪梅女士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玥婷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普华永道中天根据与项目沟通、监督与复核相关的政策与程序,就重大审计及会计判断问题及时向风险及质量管理部及相关专业技术支持部门进行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普华永道中天对于项目组内存在专业意见分歧的处理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在项目组内或项目负责人、质量复核合伙人及其他被咨询的合伙人未达成一致意见时,不能出具审计报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普华永道中天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未发生意见分歧的情况。
3.项目质量复核
普华永道中天对项目组的沟通、监督与复核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与程序,项目组成员在执行复核工作时,根据不同领域的重要程度和复杂程度等因素,由不同级别人员进行复核,项目合伙人积极参与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的会计、审计及项目管理的问题,进行适当的监督和复核,包括解决重要事项、识别咨询事项等,确保在出具报告前所有支持审计意见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均已获得。除了审计项目组内部的复核程序外,普华永道中天对本公司审计项目委派质量复核合伙人,以加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客观评价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以及结论。
4.项目质量检查普华永道中天风险及质量管理部对审计项目执行严格的内部质量监控检查
制度以有效防范审计风险和保障高质量的审计执业水平,主要包括实时项目质量监控检查和已完成项目的质量监控检查。普华永道中天始终关注质量监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不断完善相应的政策和程序,保持稳定的工作质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普华永道中天制定了与质量监控检查相关的政策与程序,风险及质量管理部针对质量监控检查或外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评估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存在缺陷以及缺陷的重大程度和影响的广泛性,并迅速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及其执行的有效性。
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普华永道中天勤勉尽责,本项目质量管理的各项
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信息安全管理
普华永道中天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
息安全控制制度,恪守对公司保密信息保密的责任,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所有客户保密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在事务所和项目组层面建立和实施了一系列有关措施及制度,并能够有效执行。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届董事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外部审计机构。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经评估,近一年普华永道中天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普华永道中天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普华永道中天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普华永道中天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要点及风险评估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
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审计师与公司管理层以及独立董事的沟通情况如下:
2024年1月24日,公司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
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