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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方大炭素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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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证券代码:600516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〇二六年九月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声明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方大炭素”) 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风险提示一、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须在公司股东会通过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资金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中有关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描述不代表公司的业绩预测,亦不构成业绩承诺。 五、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计划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 干部以及生产、经营、管理、技术和业务核心骨干。拟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为不超过350人,参与对象的最终人数、名单将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参加对象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 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8455300.88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 每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138455300.88份。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以实际募资总额为准。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5304.8008万股,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 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32%。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股票规模为 5304.8008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32%。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 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标的股票。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 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可提前终止或展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九、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是员工持股 计划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机构,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十、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明确意见。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一、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 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十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4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目录 声明....................................................1 风险提示..................................................2 特别提示..................................................3 目录....................................................5 释义....................................................6 第一章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7 第二章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及范围.................................8 第三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和规模..................10 第四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业绩考核............................11 第五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5 第六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21 第七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权益的处置..............................23 第八章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26 第九章公司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各自的权利义务............................27 第十章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28 第十一章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29 第十二章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30 第十三章其他重要事项...........................................31 5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释义 本员工持股计划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方大炭素、本公司、公司指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标的股票 指 方大炭素普通股股票,即方大炭素A股股票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本员工指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持股计划 持有人指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包含控股子公司)持有人会议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指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指《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自律监管指引》指运作》 《公司章程》指《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计划草案、《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指本草案(草案)》《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指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6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一章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以及其他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一)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 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价值。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 留优秀管理人才、研发核心人员和业务骨干,为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三)风险自担原则: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7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二章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及范围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等公司认定合适的激励对象。 除本员工持股计划另有约定外,所有参加对象须在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时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劳务、聘用合同。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不超过138455300.88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138455300.88份。 本员工持股计划初始设立时持有人的总人数不超过350人,具体参加人数、名单将由公司遴选并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持有人名单及其对应的认购权益数量的上限及比例如下表: 拟认购份额对拟认购份额占本序拟认购份额姓名职务应股份数量员工持股计划总号(万份)(万股)份额的比例(%) 1张天军董事长391.51502.83 2谢海东董事、总经理2611001.89 3邱亚鹏董事208.8801.51 4徐鹏董事208.8801.51 5王一董事、副总经理208.8801.51 6马卓董事208.8801.51 7吴亚红职工代表董事39.15150.28 8苟艳丽财务总监208.8801.51 8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9庄晓茹董事会秘书208.8801.51 公司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等 1011901.084559.8008(不超过341人)85.96 合计13845.535304.8008100.00 注:1.参与对象最终认购持股计划的股数份额以实际出资为准。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拟认购份额可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参与对象申报认购,申报份额如多于弃购份额的,由管理委员会确定认购人选和份额。 2.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3.以上表格中个别数据计算存在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会上予以说明。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9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三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和规模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参加对象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 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8455300.88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138455300.88份。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以实际募资总额为准。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具体如下: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及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8月27日,回购期限届满公司完成回购,已累计回购股份5304.80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2%。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5304.8008万股,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32%。具体持股数量以员工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所持有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四、股票购买价格及合理性说明 (一)购买价格 10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受让价格为2.61元/股,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为每股5.22元。 2、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布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为每股5.21元。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布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股票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二)购买价格设定的合理性说明 该定价参考了相关政策和上市公司案例,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形成了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可行方案。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通过综合考量公司当前面临的人才状况、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压力及员工参与意愿度等因素,公司认为该受让价格是科学合理的,体现了激励与约束对等的要求。持股计划内在的激励机制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带来积极正面影响,既保持了对员工激励与约束的有效性,进一步稳定和鞭策骨干员工,从而促进公司业绩持续稳定增长,也有助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四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业绩考核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 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三)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 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同意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及其合理性、合规性 11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锁定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可转换债换股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二)锁定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得进行交易。 (三)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择机部分或全部出售本计划所持的标的 股票(如聘请资产管理机构的,则由资产管理机构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择机部分或全部出售本计划所持的标的股票)。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与考核安排,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非交易过户或出售所获权益分配至持有人。如聘请资产管理机构,需经资产管理机构同意。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股票买卖 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交易限制要求。 如未来关于上述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期限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发生变化,则参照最新规定执行。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合理性、合规性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设定原则为激励与约束对等。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锁定期的设定可以在充分激励员工的同时,对员工产生相应的约束,从而更有效的统一持有人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达成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从而推动公司进一步发展。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 12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包括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与个人层面的绩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6年,以2025年为基准年,考核营业收入,并根据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分配至持有人。具体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以2025年业绩为基数,营业收入增长率(A)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2026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 注:1.上述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2.上述条件涉及的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锁比例(X1) A≧Am X1=100%营业收入增长率 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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