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8证券简称:康美药业编号:临2025-016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
21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
1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相关规定调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及金额,具体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元
报表项目调整前列报金额调整后列报金额
其他流动负债85879305.451505942428.18
长期应付款805833312.69
预计负债855544652.74241314842.70
合计1747257270.881747257270.88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元
报表项目调整前列报金额调整后列报金额
其他流动负债2695259.14812957996.83
长期应付款805833312.69
预计负债202662630.07198233205.07
合计1011191201.901011191201.90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遵循了相关会计准则和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改变公司的负债总额,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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