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贵州茅台证券代码:600519编号:临2026-019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商标许可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交易相关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茅台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协议》。鉴于上述协议将于2026年12月31日到期,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茅台集团继续签订《商标许可协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交易相关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茅台集团为公司
1关联方,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迎宾路1号
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华
主要经营范围:酒类产品的生产经营(主营);酒类产品的生产技术咨
询与服务;包装材料、饮料的生产销售;餐饮、住宿、旅游、物流运输;
进出口贸易业务;互联网产业;房地产开发及租赁、停车场管理;教育、卫生;生态农业。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的主要内容
经公司与茅台集团协商后拟继续签订《商标许可协议》,茅台集团拟将注册的相关商标许可给公司使用。
(二)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茅台集团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权,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许可商标范围为“贵州茅台”“贵州”“茅台”“MOUTAI 及图”“飞天”“茅台王子”等106件商标。
(三)交易类别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四)许可方式
茅台集团按照新协议约定,将已获准注册商标许可给公司使用,公司
2对许可商标均有权许可第三方使用。
(五)许可使用费支付标准
1.商标许可使用费的收费基数
(1)当年公司本部使用许可商标酒类产品年销售收入;
(2)当年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使用许可商标的酒
类产品年销售收入(合并报表口径)与其从公司购买同等数量同类产品购买价年度总额的差额;
(3)当年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使用许可商标
的酒类产品年销售收入(合并报表口径)与其从公司购买同等数量同类产品购买价年度总额的差额。
2.商标许可使用费的收费比例
在本协议约定的商标许可使用期间,商标许可使用费的收费比例为
1.5%。
(六)许可期限
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七)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
商标许可使用费的支付方式为按季度支付,由公司按照协议约定,付款给茅台集团账户。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茅台集团继续签订《商标许可协议》,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
该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对商标的统筹使用,有利于品牌的规划发展,有利于保证经营环境的稳定性,有利于实现公司生产经营目的和长远发展。
3五、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商标许可协议>的议案》。由于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四名关联董事(陈华、王莉、周雪、韦芳)回避了表决,由其余三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并获一致同意通过。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度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商标许可协议>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可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度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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