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0证券简称:文一科技公告编号:临2023—055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质押情况: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安徽省瑞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真商业”,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495%,本次股份质押数量为345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43.125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1776%。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5073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1381%。本次质押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28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9.8327%,占公司总股本的17.6734%。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收到瑞真商业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在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是否为限
是否本次质
售股(如是否占公司质押融股东为控押股数质押起始质押到占其所持是,注明补充质权人总股本资资金名称股股(单位:日期日股份比例限售类质押比例用途
东股)
型)
瑞真是34500否是2023年11——中泰证券股份有43.1250%2.1776%补充质商业00月8日限公司押
2、本次股份质押用于补充质押的情况说明瑞真商业于2023年5月25日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等相关协议,将其持有的我公司455万股质押给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情请见我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披露的临2023-026号《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2023年10月25日,我公司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鉴于上述情形触及了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中的提前赎回条款,瑞真商业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瑞真商业将其持有的剩余未质押股份345万股用于上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
本次补充质押不涉及额外增加的融资资金额度。
3、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4、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铜陵市三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佳集团”)
及其一致行动人瑞真商业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5073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381%。本次质押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28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9.8327%,占公司总股本的17.673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本次质押前本次质押后占其所持占公司总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名称(单位:股)累计质押数累计质押数股份比例股本比例已质押已质押未质押未质押量(单位:量(单位:股份中股份中股份中股份中股)股)限售股冻结股限售股冻结股份数量份数量份数量份数量三佳
2707333317.0885%200000002000000073.8734%12.6239%0000
集团瑞真
80000005.0495%45500008000000100%5.0495%0000
商业
合计3507333322.1381%245500002800000079.8327%17.6734%0000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未有股份质押到期的情况。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我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
能力、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质押风险可控。
公司将根据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情况,持续关注并做好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