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0证券简称:三佳科技公告编号:临2026-030
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合
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创新投”)发行 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与合肥创新投签署了《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发行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予以同意注册。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2026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1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发行股票数量为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其余内容均保持不变。2026年6月12日,公司与合肥创新投签署《补充协议》。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合肥创新投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在对本次发行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等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予以同意注册。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
合肥创新投系公司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17.04%的股权;合肥创新投与铜陵市三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佳集团”)等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三佳集团将其持有的5.10%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合肥创新投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限为2025年1月23日至2026年7月22日。
合肥创新投合计控制公司22.14%的表决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关联
2关系的认定,系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合肥创新投成立于2000年8月28日,经营期限至2050年8月27日,登记状态为存续,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40100728516018C,法定代表人为裴晓辉,注册资本为
222899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合芜蚌实验区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和应用技术研发中心 D座 507 室,经营范围为“风险投资,高科技风险投资基金的受托管理,企业并购和重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2、股权关系及控制关系
合肥创新投的控股股东为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方为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合肥创新投与其控股股东、间接控制方、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3、主营业务情况
合肥创新投主营业务以创业投资、受托管理基金、发起设立基金为主,专注
3于投资科技型企业。
4、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合肥创新投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3.31/2026年1-3月2025.12.31/2025年度
总资产712915.00674860.28
净资产559116.53443007.69
营业收入11224.9740440.91
净利润37008.329062.31
注:上述2025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为合肥创新投拟认购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股股票。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4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与签订时间
甲方: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乙方: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6年6月12日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对原协议第一条“认购价格、数量、认购款项支付及股票锁定期”部分
款项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内容如下:
(1)对第3款“认购价格”变更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甲方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2)对第4款“认购数量”变更如下:
甲方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向乙方发行股票,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5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以本次发行
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最终确定的股票数量为准。
若甲方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次发行前甲方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股票数量有最新的规定或监管意见,甲方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除前述事项作调整外,原协议第一条其他款项即关于认购证券种类及面值、认购方式、认购金额、认购资金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验资及交割、锁定期的
约定内容均不变,双方按照原协议执行。
2、对原协议第十条“协议生效、变更及终止”部分款项进行变更,变更后
的内容如下:
第2款变更为:
甲乙双方均应尽最大努力促使下列条件成就,下列条件全部成就后,本协议方可生效:
(1)甲方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事项,以及同意乙方免于发出要约;
(2)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除前述事项作调整外,原协议第十条其他款项约定内容均不变,双方按照原协议执行。
3、本补充协议为原协议的补充及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协议与本补充协议约定事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未涉及事项仍以原协议约定为准,双方应严格履行。
4、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于原协议生效时同时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的目的
61、巩固上市公司控制权,提升公司投资者信心
本次发行由合肥创新投全额认购,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创新投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得到提升,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同时,合肥创新投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表明了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并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有利于维护公司市场形象,提升公司整体投资价值,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优化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为公司经营提供有力的营运资金,缓解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相应提升,募集资金的到位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切实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保障公司主营业务健康发展,提升盈利能力。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发行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进行调整,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发生变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予以同意注册。
特此公告。
7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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