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资质及2025年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容诚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经评估,近一年容诚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所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要点及风险评估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
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认为该机构
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在审计工作中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风险管理状况,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圆满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态。
(二)审计委员会与容诚所沟通协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
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了2025年度财务报告中应收账款、关联交易等指标,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财务管理人员沟通后,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并审议通过《三佳科技2025年度报告全文与摘要》《三佳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三佳科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三佳科技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
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