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华海药业股票代码:600521公告编号:临2025-123号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债券代码:110076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Gaston Roberts(以下简称“原告”或“上诉人”)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以下简称“Gaston Roberts案件”),原告就一审驳回原告起诉的简易判决提起上诉。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
*涉诉金额:上诉人未明确具体金额。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涉及的 Gaston Roberts 案件
的上诉程序刚启动,处于案件初期阶段,公司暂无法判断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后续案件情况、法院后续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聘请的
KIRKLAND & ELLIS LLP律师事务所通知,Gaston Roberts案件一审原告不服法院驳回原告起诉的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诉讼进展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此前,一些美国市场消费者指控在缬沙坦原料药的未知杂质中发现含量极微的 NDMA(亚硝基二甲胺)1,陆续向美国各州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包括公司在内的多名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绝大部分缬沙坦相关诉讼案件均已移交美国新泽西州联邦法院合并处理。诉讼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8日、2018年10月11日、2018年12月22日、2020年5月9日、2020年8
1关于缬沙坦杂质事件的整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7日、2018年7月9日、2018年7月
13日、2018年7月16日、2018年7月20日、2018年7月24日、2018年7月30日、2018年10月8日、
2018年12月1日、2018年12月14日、2019年12月18日、2021年11月9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1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8号)、《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92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20号、临2020-040号、临2020-071号)。
美国新泽西州联邦法院在案件池中选择Gaston Roberts案件作为首例领头羊案件进行审理。2025年 11月 11日,公司聘请的 KIRKLAND & ELLIS LLP律师事务所收到法院文书,载明美国新泽西州联邦法院地区首席法官 Renée MarieBumb针对 Gaston Roberts案件作出简易判决,在该案件中支持了公司的全部意见,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3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17号)。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近日,公司通过聘请的 KIRKLAND & ELLIS LLP律师事务所获悉,GastonRoberts案件原告不服上述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涉及的 Gaston Roberts案件上诉程序刚刚启动,因此,公司暂无法判断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后续案件情况、法院生效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截至目前,除本次涉及的 Gaston Roberts案件外,公司在美国的其余缬沙坦诉讼案件尚无最新重大进展,相关诉讼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代理应对相关诉讼,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积极谋划问题的解决方案。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对案件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2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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