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第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科技股份”或“公
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资料,现就筹划中
天科技海缆分拆上市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授权公司及中天科技海缆管理层启动分拆子公司中天科技海缆境内
上市前期筹备工作事宜,有利于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拓宽子
公司的融资渠道,加速其发展并提升经营及财务表现,从而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
力及核心竞争力。
2、我们认为上述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待上市方案初步确
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审议分拆上市的相关议案。
3、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授权公司及中天科技海缆管理层启动分拆中天
科技海缆上市相关筹备工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第七次董事
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吴大卫沈洁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