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科技股份”或“公
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资料,现就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当前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本次变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
益的情况,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交所上市公司自律指引第1号》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3、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做出的变更,并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吴大卫然沈洁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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