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年度,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促进公司高效合规运作。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作出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两名独立董事(其中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一名非独立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为专业人士。
董事会于2024年12月19日收到审计委员会主任赵治纲先生的辞职报告,鉴于赵治纲先生的辞职将造成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并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赵治纲先生在独立董事补选期间将继续履行职责,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独立董事补选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行,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管理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职,
共召开了6次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1/42024年第2024年3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次会议月3日1.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财务预算及经营计划议案
3.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
关联交易的议案
6.贵航股份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7.关于授权公司办理贷款、委托贷款的议案
8.2023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9.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0.2023年合规管理年度报告
11.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年第2024年4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二次会议月15日1.《2024年一季度报告》
2024年第2024年7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三次会议月11日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筹融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4年第2024年8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四次会议月15日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2024年第2024年10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五次会议月14日1.《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年第2024年11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六次会议月4日1.《关于聘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费用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重点围绕公司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定期报告编制、关联交易、财务预决算、内部控制评价及审计、合规管理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聘任、修订制度等重要事项的审议开展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
2024年1月2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其提交的对公
司2023年度审计的工作计划,了解年度审计的工作计划,确定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
2/4时间、人员安排、重点关注及关键事项;2024年3月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事务
所提交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后,决定同意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二)报告期内对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先后于2024年3月3日、4月15日、8月15日、10月14日分别对2023年年报、2024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确保披露信息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执行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严谨、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2.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审议了《关于聘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费用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议2023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2023年合规管理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2023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3年合规管理年度报告》和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经营需要,继续深化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实施、执行和监督力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3/4(五)对关联交易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审核
2023年日常关联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贵航股份对中航工业
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书面确认意见,我们认为上述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修订制度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筹融资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认为筹融资管理办法的修订制订规范了相关管理要求,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的修订制订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审计委员会行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七)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内部审计情况进行监督,对各项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积极与内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认真审议相关议案,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助力公司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5年,我们将继续尽职尽责的履职,在健全和完善内控体系、强化风险管理
意识、协调外部审计工作及公司重大事项执行情况等方面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