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25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园集团”)聘请北京德皓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德皓国际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情况长园集团股东控制的珠海市运泰利控股发展有限公司通过第三方占用长园
集团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归还全部本金及利息。长园集团于2025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527号)。因长园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长园集团立案。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长园集团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二、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尊重德皓出具的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并且高度重视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截至本说明出具日,立案调查仍在进行中,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调查进展,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