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ST 长园 公告编号:2025102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披露累计涉案的金额:59614.97万元,其中上市公司作为原告累计诉讼金额合计为8260.87万元,上市公司作为被告累计诉讼金额合计为
51354.10万元。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具体详见公告正文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并结合案件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净利润的最终影响以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涉及诉讼情况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园集团”)2025年
11月13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公司大股东珠海格
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金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保税区
金诺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诺信”)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
司提起民事诉讼,涉案金额合计约为41305.22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具体详见《关于涉及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2025015、2025019))外,累计新增涉及诉讼案件金额为59614.97万元(含格力金投等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59%,其中作为原告累计诉讼金额合计为8260.87万元,作为被告累计诉讼金额合计为51354.10万元。(一)新增大股东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1)诉讼当事人
原告一:格力金投
原告二:金诺信(为格力金投一致行动人,与原告一合称为原告)被告: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向原告一及原告二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以及
前述损失的利息(暂计至2025年10月26日),以上各项诉请金额为人民币
413052239.38元;判令被告承担案件的诉讼费、律师费等全部维权费用。
(3)事实与理由被告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600525,上市公司简称“ST长园”,曾用上市公司简称为“长园集团”),被告2016年、2017年的年度财务数据披露显示被告2016年、2017年经营情况良好,收入、净利润均存在大幅增加等诸多信息。原告一格力金投基于被告公告的信息于2018年4月3日至2018年4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被告股票8704168股,买入价格区间为16.8元/股至17元/股,并持续持有上述股票。原告二金诺信基于被告公告的信息于
2018年3月14号到2018年3月26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并持续持有被告股
票18490188股,买入价格区间为16.8元/股至17元/股,后续持续持有上述股票。
2020年10月24日,被告发布公告称其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2020〕7号,以下称《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认定,长园和业绩造假导致被告存在2016年度合并利润表虚增营业收入
14971.2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2300.38万元,2017年度合并利润表虚增营
业收入20958.7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7989.83万元等虚假记载情形进而导致被告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被告存在经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认定的诸多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基于被告的虚假陈述行为,原告产生巨大损失。
2023年9月14日,原告委托律师向被告发送律师函,要求被告向原告赔偿
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等损失。被告收到前述律师函后,并未向原告履行相应的赔偿款支付义务,原告只得采取诉讼方式向被告索赔。原告产生了利息损失诉讼费用、维权费用等损失,被告应当予以赔偿。
(二)其他涉诉情况涉案金额(万类型原告被告事实和理由诉讼请求进展情况
元)
业务合公司子公司四川宁夏利晟建设工2023年8月4日,被告宁夏利晟建设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3234.49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已受理该同纠纷长园工程勘察设程有限公司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利32234737.99元。案件,暂未开庭审理。计有限公司晟”)与原告签订《石嘴山市然尔特新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逾期付款损能源有限公司惠农区 200MWp 光储一体 失(以逾期部分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化新能源复合项目专业分包合同》,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约定原告承包案涉光伏安装工程项暂计算至2025年9月30日,逾期41日,目,后因被告未及时支付工程款产生为110135.35元)。
纠纷。经过协商,与被告宁夏利晟签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订《调解协议》,明确被告还剩余财产保全费等原告为处理本案支出或垫
37234737.99元未支付。《调解协议》付的合理费用。
签订后,被告向原告支付5000000元后未再履行,至起诉时仍有
32234737.99元尚待履行。
中铁二十五局集 公司子公司长园 被告成都启橙、长园深瑞与另外两名 1、请求确认《PC 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3988.17 肇源县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件,暂团电务工程有限深瑞能源技术有被告签订《大庆市肇源县国瑞中飞2、判令被告一立即支付工程款未开庭审理。公司 限公司、成都启橙 200W 风力发电项目送出线路及对侧站 39881674.84 元及逾期利息;
电力有限公司、长 改造 PC 总承包合同》,长园深瑞指令 3、判令被告二、三、四对上述债务承担园深瑞继保自动 其子公司长园能源与原告签署《PC 工 连带清偿责任;化有限公司等5程施工合同》,原告称其已按合同完4、判令被告五在欠付联合体工程款范围个被告成施工任务,履约无瑕疵,合同相对内承担责任;
方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欠付5、判令五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工程款39881674.84元。鉴定费等全部费用。
公司子公司四川山东鲁源置业有原告与被告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合同款1142.70齐河县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件并开长园工程勘察设限公司合同签约总价935万元。原告认为其8790000元。庭审理,待判决。
计有限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被告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在合同付款条件成就的情况下拖延合2637000元。
同款支付,仍有合同款879万元尚未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支付。财产保全费、鉴定费、等原告为处理本案支出或垫付的合理费用。富雷尔福莱电气公司子公司长园原告与被告于2020年7月24日签订判令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91.12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件化设备(广东)有高能电气股份有《框架合同》,并于2020年11月6并开庭审理,未判决。
10911168.37元;诉讼费全部由被告承
限公司限公司日签订补充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向被告采购柔性悬挂分段绝缘器承力担。
索绝缘棒等商品。原告诉称,被告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其他公司或公司子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案件(合计)3883.68/
其他公司或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合计)220.03/新增资湖北红安高宏股公司子公司长园2017年8月原告与被告签订《增资合1、请求判令被告张昌云、张昌新回购原2574.92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本认购权投资基金有限天弓智能停车系同书》及其补充合同,约定原告向长告湖北红安高宏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件并开庭审理,待判决。
纠纷公司统(湖北)有限公园天弓增资2000万元,获得长园天在长园天弓智能停车系统(湖北)有限公司及长园天弓原弓当时6.59%股权,并约定若长园天弓司的6.38%股权,并支付回购款5643935股东张昌云、张昌未能实现2017年至2019年三年承诺元及利息(以5643935元为基数的利息新平均净利润4500万元的70%,或长园自2017年8月21日起至计算至还清欠款天弓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具备之日止,按年利率10%计算,利息暂计算主板上市条件,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回至2025年6月16日为4479089.53元),购投资方所持有的股份,被告需在投被告张昌云、张昌新对回购股权义务及支资方提出回购要求起三个月内支付回付上述回购款及利息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购价款,回购价格依下列公式确定:2、请求判令被告长园天弓智能停车系统回购价格=2000万元人民币的投资款(湖北)有限公司、张昌云、张昌新,向+利息[按年利率10%(单利)计算]-原告湖北红安高宏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投资方从公司获得的分红。原告诉称司共同连带支付欠款14356065元及利其于2017年8月支付增资款,长园天息(以14356065元为基数的利息自2017弓从合同签订至今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年8月21起计算至还清欠款之日止,按经营目标,原告提出回购要求的条件年利率10%计算,利息暂计算2025年6月已成就,原告已向被告通知要求履行16日止利息11393132.70元);
回购义务,被告至今仍未履行。3、请求判令三被告共同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保全费用。证券虚4名原告长园集团/长园集2020年10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合1892.77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假陈述团、大华会计师事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公司作出了计1892.77万元;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前述案件,尚未审理判决。
纠纷务所《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2016被告承担。
(子公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司业绩假记载,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造假)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基于上述事实,原告认为其买入公司股票及交易公司股票所遭受的最终损失与公司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依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告诉请深圳中院判令公司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证券虚58名自然人原告长园集团/长园集2023年、2024年长园集团时任董事长请求判令被告长园集团赔偿原告各项经281.87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
假陈述团、珠海市运泰利控制的珠海市运泰利控股发展有限公前述案件,其中24起案件已开庭,济损失合计281.87万元;判令其余被告
纠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通过第三方占用公司资金,2023年未判决;其他案件暂未开庭审理。
(大股司、吴启权/长园12月31日与2024年12月31日应收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案诉东资金集团、吴启权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分别为讼费用由全部被告共同承担。
占用)29426.85万元(其中资金占用利息476.85万元)与26431.18万元(其中资金占用利息1831.18万元)。2025年4月28日,长园集团公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正的公告》等。
原告认为,被告的虚假陈述揭露后,股价大幅下跌,基准价低于原告购买价格,原告损失与被告虚假陈述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依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告诉请深圳中院判令公司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请求判令其余被告对原告的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一)本次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的原告格力金投及一致行动人金诺信是公
司第一大股东,2018年3月14日至2019年8月6日,格力金投与金诺信增持
长园集团股份661833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自2019年9月24日,格力金投以及一致行动人金诺信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目前,持有公司
1897284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8%。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法院对本案的判
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损益的影响金额。
(二)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并结合案件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净利润的最终影响以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