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增加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持有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71,238,2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8%),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请在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审议《关于选举郑丽惠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拟提名郑丽惠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候选人简历如下:郑丽惠,女,1973年1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曾任福建省财政厅科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专业标准部经理、董事、副主任会计师,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负责人、执行合伙人。郑女士拥有丰富的独立董事履职经验,曾先后任职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002088)、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002016)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000532)、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093)、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3817)、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632)等境内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职务。截至目前,郑丽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郑丽惠女士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特此提案。
附件: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3.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
4.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证书
提案人: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