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ST长园 公告编号:2025118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吴启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58149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2%。其持有公司股份累计冻结数量为105814915股,占其目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02%。
2025年12月30日,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吴启权先生所持公
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占其占公冻结股份股东名冻结股份数所持司总冻结冻结冻结冻结是否为限称量(股)股份股本起始日到期日申请人原因售股比例比例广东省
2025年2028年深圳市
司法
吴启权105814915100%8.02%否12月12月龙华区冻结
29日28日人民法
院
合计105814915100%8.02%/////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累计被标合计占其合计占公股东名持股数量累计被冻结持股比例记数量所持股份司总股本称(股)数量(股)
(股)比例比例
吴启权1058149158.02%105814915/100%8.02%合计1058149158.02%105814915/100%8.02%
三、其他说明
1、吴启权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冻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网站、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