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6证券简称:菲达环保公告编号:2026-006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实现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8565353.44元,母公司净利润66616067.5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9957957.77元。经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88870284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4435142.00元(含税)。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4435142.0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114.8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5年度拟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44435142.0088970314.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98565353.44249022580.32228557161.24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79957957.77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133405456.00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258715031.67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133405456.00
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否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51.56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否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的情况说
2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8565353.44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44435142.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大气污染治理及国内环保水务,其中大气污染治理业务采用“EPC总承包+核心装备制造”的复合型商业模式,环保水务业务采用“投资+运维”经营模式,具有投资规模大、项目周期长、技术迭代快等特点,公司需留存充足的资金以保障项目投资、研发投入与生产运营需求。
近年来,市场竞争加剧,在国内火电烟气治理及市政污水处理市场增速放缓的情况下,公司积极布局新赛道,以节能降碳、智慧环保、水环境生态投资等为突破方向,逐步形成技术储备和成果积累,并取得一定市场订单。因此,公司还需要持续投入资金用于拓展新业务,以保障企业技术和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截至2025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0.73%,处于行业合理水平。2025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略有增长,但整体盈利水平仍处于行业中等水平,需留存资金以保障业务连续性及日常经营需要。
综上,考虑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求,兼顾投资者回报的合理诉求,公司制定了前述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有助于保障公司财务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内在整体价值,从而为投资者创造更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项目投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需要,目前尚无法确定具体的预计收益情况。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分红承诺。
(三)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的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
3还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专
线、公开邮箱、上证互动易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增强投资者回报,公司将保持稳健经营作风,聚焦核心业务,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壮大新兴赛道业务,巩固并提升核心竞争力,并通过降本增效、优化项目管理等方式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同时,公司将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建立健全“季度投资者沟通会+年度业绩说明会+日常互动易平台”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回应市场关切,增强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提升公司治理透明度。此外,公司还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和投资者回报的规定,在公司持续盈利具备分红的条件下,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现金分红承诺,与广大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持续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拟定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