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6证券简称:菲达环保公告编号:2026-029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
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解释第2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20号》,规定了“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
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公司遵照上述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1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20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2026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其他会计政策不变,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