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年度薪酬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铁高新工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公司经理层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结算方案>的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结算
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
会议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2.公司经理层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根据《中
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薪酬与业绩考核管理办法(试
行)》,结合公司经理层成员2021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考核结果
计算确定年度薪酬,确定程序符合公司薪酬管理规定,薪酬水平
符合公司2021年度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
3.同意《公司经理层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结算
方案》。
(本页无正文,为《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事项的独立
意见》之签署页一)
独立董事签字:
2022年10月20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事项的独立
意见》之签署页二)
独立董事签字:
傅继军傅律軍
2022年10月20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事项的独立
意见》之签署页三)
2022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