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
管理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现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
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50人注册会计师2363人上年末执业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员数量954人师
业务收入总额29.69亿元2024年(经审审计业务收入25.63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14.65亿元
-1-客户家数756家
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2025年上市公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司(含 A、B 股)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审计情况涉及主要行业
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
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被告案件时间主要案情诉讼进展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已完结(天健华仪电气、
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需在5%的范围
投资者东海证券、2024年3月6日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内与华仪电气天健
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承担连带责-2-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任,天健已按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期履行判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
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
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处罚和监管措施不影响天健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邹吉丰,200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起开始在天健执业,2025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 7 家 A 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复核合伙人:苏晓峰,201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起开始在天健执业,2025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 年已签署或复核 6 家 A 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平,202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 年已签署或复核 1 家 A 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成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天健承做本项目的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
人员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天健承做本项目的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3.信息安全管理
天健已经建立较完善的信息安全制度并予以执行,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并部署信息安全设备,确保信息安全的有效管理。天健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等系统性
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2025年6月27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4-公司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天健《关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总结>的报告》,从2024年度审计执行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分析,对外投资情况分析,管理建议及持续关注事项等方面与天健进行了沟通。
(二)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对天健基本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团队人员配备、独立性和诚信记录、信息安全管理等进行了审核,同意聘请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5年6月27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天健《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财务报表审阅计划〉的报告》,对中期审阅范围、整体时间及人员安排、识别的重要组成部分、关注的重点事项及审阅重点等与天健进行了沟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要求一是关注增长较快的存货的构成及变动原因;二是对以往年度重要会计科目进行对比分析,提出管理建议;三是重点对新增股权投资项目公司的运作是否达到投资目标予以重点关注;四是利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自身平台优势,提供可供借鉴的其他大型基建央企应对经济压力-5-方面的经验做法,为公司提供参考。
(四)2025年8月29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天健《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财务报表审阅总结>的报告》,对审阅执行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业务板块分析,对外投资情况,管理建议等与天健进行了沟通。
(五)2025年12月31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天健《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计划>的报告》,对年度审计范围、整体时间安排、审计人员安排、识别的重要组成部分及审计策略、重点关注事项等与天健进行了沟通。
(六)2026年2月5日和3月4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
理委员会两次致函天健,了解审计工作有关进展,并督促其严格按照商定的审计工作计划完成审计工作。
(七)2026年3月27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听取了天健《关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总结>的报告》。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6-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专业委员会的职责,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