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度
履职报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自律监管规则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将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傅
继军、董事杨峰、独立董事高剑虹3名成员组成。经2025年6月27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不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中独立董事占比达三分之二,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傅继军担任,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人员组成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二、报告期内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
-1-议,针对各项议案与报告事项充分、独立发表专业意见。报告期内,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21项议案,审议事项涵盖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等内容,听取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总结>的报告》等4项专项汇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围绕年度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审计机构聘任管理、业务拓展与产业培育、业务结构
优化、现金流精细化管控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专项专业意见,相关意见均得到董事会的认可与采纳。委员会成员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年度内应出席次数未出席姓名备注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次数傅继军6600主任委员杨峰6600委员高剑虹6600委员
三、委员会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度,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在监督评估外部
审计机构工作、监督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定期报告与财务
报告、监督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审查关联交易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专业监督与决策咨询作用。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相关情况。一是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的独立性、专业资质、
-2-执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上年审计服务情况及
执业质量等开展全面核查与综合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独立性、执业资格与专业胜任能力,能够适配公司审计工作相关要求。经监督与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同意续聘天健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二是审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及聘任条款,委员会认为
2025年度审计费用定价遵循公平、公允原则,审计费用及聘任
条款较上一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动,契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三是监督与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履职情况,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约定的职责与义务,按期完成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四是对审计机构独立性、工作表现、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评估,并向董事会进行汇报。
五是持续监督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形成专项评估报告并上报董事会。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一是细致审议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重点与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有序推进,要求内部审计部门切实发挥内部审计监督职能,按计划落实全年重点工作任务。二是听取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重点掌握本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重点、覆盖范围及上一年度一般缺陷的
-3-整改进展。三是按季度对内部审计部门开展考核评价,督促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委员会要求履职尽责、积极作为。
3.审阅定期报告和财务报告。一是在定期报告审阅方面,
委员会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阶段实施全过程监督,并与审计机构开展充分沟通,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期间曾两次下发审计督促函,及时掌握审计进展及是否存在需委员会重点关注的事项,推动审计机构按既定计划加快完成年度审计工作;
在年度报告审计及半年度报告审阅前,与审计机构、总会计师、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等就审计/审阅计划、实施策略、
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沟通对接,并明确相关工作要求;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完成后,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专项见面会,就审计结果、主要指标完成情况、重点审计事项、需提醒公
司关注的核心事项等进行深入沟通。2025年,委员会已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
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逐一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明确意见。
二是在财务报告审阅方面,委员会严格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并就财务报表所反映的相关问题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认为公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公司经营状况,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风险,亦无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
-4-要会计判断、可能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相关事项。
4.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控体系与合规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整性及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督促做好内部控制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5.审核关联交易事项。2025年,委员会对提交董事会审议
的所有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核,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定价的必要性、公允性,是否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等情形,要求公司持续加强关联交易事项管理,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定期更新公司关联人名单并向董事会汇报,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识别准确、及时。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有效承接、规范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监
管要求与公司制度规定,秉持勤勉尽责、客观独立、审慎专业原则,全面履行审计监督、风险管控与监事会法定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报告审阅、关联交易公允性与合规性、内部控制体
-5-系运行、内外部审计协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监督等事
项实施监督核查,持续强化合规检查和风险预警,有效提升公司治理规范性、内控有效性与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与稳健经营。
2026年,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将继续严格遵循法
律法规与监管要求,忠实勤勉履职,一体履行审计监督法定职权,强化财务监督、内控监督、合规监督与履职监督,深化财务报告审阅与信息披露质量把关,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严格关联交易审查与管控,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健全内控与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高效统筹内外部审计协同,提升监督质效,持续发挥专业监督与决策支持作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咨询建议,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