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9证券简称:山东药玻编号:2026-030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8日以书面结合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会议于2026年4月10日在公司研发大楼6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现场实到董事6名,3名董事以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工会主席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军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审议,全体参加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变更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及认购金额等未发生变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中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与完善。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
1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尚需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
门的批准、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发生修订,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了定价基准日,同时根据已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本次发行预案的数据和部分内容进行更新、测算,未涉及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和认购金额等重要内容、条款变化。因修订导致的目录调整亦不再另行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和《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
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发生修订,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
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公司已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开展分析并制定具体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亦就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承诺。本次修订主要结合公司已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与测算,填补
3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等内容未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
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就本次发行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发行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和定价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与特定对象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
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截止2026年3月31日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告进行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
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备查文件: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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