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0证券简称:交大昂立公告编号:临2026-004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49836026.49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综合考量公司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盈利水平、未来现金流状况以及经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经营发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所示: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9129006.730回购注销总额(元)508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492475.5330481364.41-35084389.73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149836026.49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9129006.73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5080000.0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370183.26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14209006.73
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是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不适用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不适用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否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1、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大健康产业,主要涵盖保健品板块和医养板块两大核心领域。大健康产业正面临着技术迭代加速、市场竞争加剧、产业链升级优化的行业格局。目前,行业内企业均在加大研发投入、拓展市场份额、完善产业链布局,以抢占行业发展先机,提升核心竞争力。作为中国保健食品行业上市企业,公司在益生菌领域拥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基础,但同时也面临着同行业企业在产品创新、渠道拓展、医养服务布局等方面的激烈竞争。
2、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正处于战略升级期,历经三十余年发展,主营业务由单一的益生菌类食品原料和健康产品的研发生产,扩展为“保健食品+医养健康”双主业发展模式。现阶段,公司的核心发展目标是巩固益生菌领域的核心优势,扩大医养健康业务规模,完善双主业协同发展布局,提升核心技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始终秉持“以稳为主,稳中求进”的发展策略,一方面,公司深耕益生菌领域三十余年,在益生菌筛选、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公司将继续着重巩固益生菌及特色植物提取物领域的优势。在益生菌领域,掌握特定菌株核心专利可生产独特功效产品,满足消费者多样需求的同时,加大研发投入,优化菌株性能,开发更多特色产品。在特色植物提取物领域,通过采用绿色生产工艺、可持续原料,既能减少环境影响,又能满足消费者健康与环保需求。另一方面,公司自进入医养行业以来,正立足上海、深耕江浙沪,并在已成熟的区域市场中寻求突破与发展。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经营规划和资金需求,留存未分配利润,是支撑公司经营模式高效运转、维护股东长远利益,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
3、公司盈利能力和资金需求
2025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92475.53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年均净利润为-370183.26元,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形势等因素,留存未分配利润,是为满足公司稳健发展及资金流动性的需求,为公司后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4、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本次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投入及业务拓展等核心业务领域,公司注重经营利润在经营发展与回报股东之间的合理平衡,公司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增长潜力,为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5、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将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小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对本议案进行投票。股东会召开前,投资者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投资者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与公司进行沟通和交流。公司亦将在股东会召开前,召开业绩说明会就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投资者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现金分红等相关事项的意见或建议,均可与公司进行沟通。
6、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回报投资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新增了中期分红的相关规定,公司亦将持续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水平,并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和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的情况下,积极研究和落实现金分红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
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董事会认为:
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对2025年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客观判断,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