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年9月2日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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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日15点30分
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地点:天津市北辰科技园区天士力现代中药城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正式开始
(二)宣布大会出席情况和事项的表决方法
(三)推举表决票检票组成员
(四)宣读议案并请股东针对议案发表意见序号议案名称非累积投票议案
1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股东对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宣读表决结果与股东大会决议
(七)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公司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董事和记录员签署会议记录
(九)宣布大会结束
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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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情况说明
各位股东: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在正式召开。经统计,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人,代表公司股份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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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事项表决方法说明
一、本次会议共审议一项议案。
二、本次会议对审议事项的表决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
三、大会设表决票监票组,其中一名为本公司监事,另外两名为股东代表。监票人负责
对投票、计票和表决结果宣布过程进行监督。监票组成员与见证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四、监票组的职责:
1、负责核对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代表的股份数;
2、统计清点票数,检查每张选票是否符合表决规定要求;
3、计算表决议案的得票数及所代表的股份数;
4、监督表决结果,同意票数、反对和弃权票数。
五、表决规定:
1、每位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对议案的表决顺序按照大会议程的要求进行;
2、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对表决票上的表决内容可以表决同意、反对或弃权,但只能
选择其中一项,请将自己的表决意见在相应的方格处划“√”;
3、会议整个过程由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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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议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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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截至2025年6月30日,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152640177.94元。2025年1-6月,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74696532.98元。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49395000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3729501.05元(含税)。本次分红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
40.50%。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情况为:有效表决票15票,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与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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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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