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7证券简称:亿晶光电公告编号:2025-032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0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武路1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8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1713005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18.343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陈江明先生主持,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陈江明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比例比例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213338928 98.2539 3407822 1.5694 383300 0.1767
2、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比例比例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213326528 98.2482 3285422 1.5131 518100 0.2387
3、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比例比例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 股 213307028 98.2392 3446122 1.5871 376900 0.1737
4、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比例比例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213343628 98.2561 3404622 1.5680 381800 0.1759
5、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比例比例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212867628 98.0369 3856322 1.7760 406100 0.1871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比例比例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212563428 97.8968 4173622 1.9221 393000 0.1811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2025年度基本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比例比例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212537728 97.8849 4061922 1.8707 530400 0.2444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基本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比例比例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212134590 97.6993 4616160 2.1259 379300 0.1748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公司2024年度利润73.024.32.56
5分配的预案》11542628312385632299340610095《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6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71.126.42.48贴的议案》11238428065417362206839300067《关于公司除独立董事
7外的其他董事2025年70.925.73.35度基本薪酬的议案》11212728439406192200153040060《关于公司监事202568.329.22.40
8年度基本薪酬的议案》10809590932461616006837930000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共8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佳曼、于潇健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
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