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亿晶光电
股票代码:600537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灵芝园社区创业二路188号2902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5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
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其它重大事项............................................11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第八节备查文件..............................................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一节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唯之能源指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指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报告书指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15号准则》指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注册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灵芝园社区创业二路188号2902法定代表人廖新源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社会统一信
91440300058972734D
用代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7日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灵芝园社区创业二路188号2902
Keenstar Property Management Co. Limited持有唯之能源100%主要股东股权
唯之能源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在公司任职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廖新源男中国深圳否董事长、总经理罗向民男中国深圳否董事林静文女中国深圳否董事梁燕春女中国深圳否董事蓝何晓女中国深圳否监事玲
5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6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唯之能源持有的上市公司54696214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62%)被司法扣划至深圳禾勤投资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唯之能源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由254696214股减少至200000000股,持股比例由21.52%降低至16.9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唯之能源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计划或安排。唯之能源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20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已经被司法轮候冻结,如后续被提起司法拍卖或变价处置,则可能会发生权益变动。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唯之能源持有上市公司25469621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1.52%。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2025年5月9日,唯之能源持有的上市公司54696214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62%)被司法扣划至深圳禾勤投资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后,唯之能源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由254696214股减少至
200000000股,持股比例由21.52%降低至16.90%。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
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本次发生变动的股份数为54696214股,变动比例达到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4.62%。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名称唯之能源义务人信息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灵芝园社区创业二路188号2902变动比变动股数变动方式股份变动时间股份种类例
(股)
权益变动(%)情况司法扣划
(以物抵2025年5月9日人民币普通股546962144.62债)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股份性质务人持股比持股数持股比
持股数(股)例(%)(股)例(%)
唯之能源无限售流通股25469621421.5220000000016.90
8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54696214股股份前期已经被司法轮候冻结,本次权益变动过户登记后,上述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情况。
9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10第六节其它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11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5年5月13日
12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以供投资者查询。投资者也可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13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浙江省慈溪市海通路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528号股票简称亿晶光电股票代码600537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道灵芝园社区创业二名称注册地路188号2902
增加□减少?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变,但持股比例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数量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发是?否□实际控制人(发是□否?
行完成后)行完成后)备注: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为古汉宁,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未发生变动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其他(大宗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本次权益变动前,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份数量及占254696214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1.52%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后,信息披露义20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90%。本务人拥有权益的次权益变动股份数54696214股,变动比例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股份数量及变动4.62%。
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时间:2025年5月9日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的时间及方式方式:司法扣划
14是否已充分披露
资金来源是□否?备注:不适用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是□否?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是□否?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是□否?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是□否?未解除公司为其(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本次权益变动系司法扣划,无需获得批准。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备注:不适用
15(本页无正文,为《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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