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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05-20 00:00 查看全文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国发股份

股票代码:600538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蓉娟

住所: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03号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2-1号东方曼哈顿2402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彭韬

住所:南宁市西乡塘区火炬路11号802室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2-1号东方曼哈顿2402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部湾中路3号

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部湾中路3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姚芳媛

住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凤凰岭路6号塞纳维拉花园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凤凰岭路6号塞纳维拉花园

股份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签署日期:2026年5月19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备查文件..............................................11

附表...................................................14

3第一节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朱蓉娟、彭韬、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姚芳媛

国发股份/上市公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指

司/公司司,股票代码600538本报告/本报告书指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朱蓉娟持有的公司1784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40%)于2026年5月15日因执行司

本次权益变动指法裁定非交易过户,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6.49%下降至3.09%。上述事项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跨越5%的整数倍。

国发集团指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指《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15号准则》—权益变动报告书》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朱蓉娟姓名朱蓉娟性别女国籍中国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否或地区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450521196907******

最近三年主要职业现任南宁市东方之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

及职务理,南宁市柏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住所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03号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2-1号东方曼哈顿2402室

(二)彭韬姓名彭韬性别男国籍中国是否取得其他国否家或地区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450521197209******

最近三年主要职现任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海业及职务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住所南宁市西乡塘区火炬路11号802室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2-1号东方曼哈顿2402室

(三)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5名称: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部湾中路3号

主要办公室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部湾中路3号

法定代表人:朱天赐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企业信用代码:91450500199336424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对工业生产项目、旅游开发项目及加工项目的投资。

经营期限:1998年11月6日至长期

2、股东

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3、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长期居住其他国家兼职姓名性别国籍任职情况地居留权情况

朱天赐男中国北海无董事长、总经理徐进中男中国南宁无副董事长方明智男中国南宁无董事刘翠先女中国南宁无监事

(四)姚芳媛姓名姚芳媛性别女国籍中国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否或地区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4505211978******

最近三年主要职业现任南宁市柏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经理,南宁明东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南宁市东方之星房地产有限责及职务任公司董事。

6住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凤凰岭路6号塞纳维拉花园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凤凰岭路6号塞纳维拉花园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1、一致行动关系

彭韬、朱蓉娟夫妇分别持有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52.38%、47.62%的股权,且通过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权。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朱蓉娟、彭韬、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朱蓉娟、姚芳媛分别持有南宁市东方之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65%、

16%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朱蓉娟与姚芳媛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股权结构图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图:

权益变动前权益变动后

7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的股

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过户导致的被动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权益的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朱蓉娟、彭韬、国发集团、姚芳媛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没有通过二级市场增加公司权益的安排。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2026年4月22日10时至2026年

4月23日17时在京东网网络司法平台对朱蓉娟持有的公司17840000股无限

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40%)进行了公开司法拍卖,根据该平台公布的拍卖结果,朱士强在司法拍卖中以最高应价胜出成功竞得上述股份。

2026年5月15日,上述拍卖的股份已司法过户至买受人朱士强名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朱蓉娟、彭韬、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姚芳媛合计持有公司3401437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49%。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1617437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9%。本次权益变动跨越5%的整数倍。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股份变动情况:

8单位:股

投资者变动前持变动后持股股份变动数变动后持股份变权益变权益变动变动前股数名称股比例数量股比例动比例动方式的时间司法拍

2026年5

朱蓉娟210000004.01%3160000-178400000.60%-3.40%卖非交月15日易过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数量和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朱蓉娟210000004.0131600000.60

姚芳媛123230002.35123230002.35

国发集团6913760.136913760.13

彭韬----

合计340143766.49161743763.09

注:彭韬为朱蓉娟之配偶,通过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2026年5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质押和冻结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持股比累计质押数累计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例量数量质押冻结

朱蓉娟31600000.60%31600003160000100.00%100.00%

姚芳媛123230002.35%123230000100.00%0.00%

国发集团6913760.13%51200569137674.06%100.00%

彭韬00----

合计161743763.09%15995005385137698.89%23.81%

四、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其做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减持等相关承诺。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情况

1、彭韬为公司的董事。

92、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蓉娟与其一致行动人彭韬、国发集团、姚芳媛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时间为2026年1月7日。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告。

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一致行动关系外,信息披露

义务人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一致行动安排或其他利益安排。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下降至

3.09%,不再是《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之朱蓉娟、彭韬存在执行法院裁定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即朱蓉娟、彭韬夫妇合计持有的公司

22167585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23%)于2026年1月5日被司法拍卖非交易过户至墨江县昌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具体详见

2026年1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购买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

10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持有变动信息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以供投资者查询。投资者也可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1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蓉娟

信息披露义务人:姚芳媛

信息披露义务人:彭韬

2026年5月19日

1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9日

13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上市公司名称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地北部湾中路3号股票简称国发股份股票代码600538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蓉娟、彭韬、广西国发投资集信息披露义务

名称团有限公司、姚芳媛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加□减少√有无一致行动有√

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人无□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是√否□公司实际控制

第一大股东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

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本次权益变动前,朱蓉娟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0143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49%,具体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名称股票种类数量(股)比例(%)

披露前拥有权益 朱蓉娟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1000000 4.01

的股份数量及占 彭韬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

上市公司已发行 广西国发投资集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691376 0.13股份比例团有限公司

姚芳媛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2323000 2.35

合计340143766.49

本次权益变动后,朱蓉娟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1743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9%。本次权益变动比例:下降3.40%。具体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股东名称股票种类数量(股)比例(%)务人拥有权益的 朱蓉娟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3160000 0.60

股份数量及变动 彭韬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

比例 广西国发投资集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691376 0.13团有限公司

姚芳媛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2323000 2.35

合计161743763.09

14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2026年5月15日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执行法院裁定非交易过户动时间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露不适用资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

前6个月是否在是□否√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

是□否√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是□否√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无是否已得到批准无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

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

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15(本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蓉娟

信息披露义务人:姚芳媛

信息披露义务人:彭韬

2026年5月19日16(本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9日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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