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 于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309号B座5/7/8层 邮编:210036
578thFloorBlockB309HanzhongmenStreetNanjing210036China
电话/Tel: +862589660900 传真/Fax:+862589660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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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目 录
第一节 正 文 ............................................. 5
一、 本次交易的方案 .......................................... 5
二、 本次交易各方的主体资格 ...................................... 5
三、 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 ....................................... 7
四、 本次交易的实质条件 ........................................ 8
五、 本次交易涉及的重大协议 ..................................... 10
六、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 10
七、 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 ................................ 14
八、 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及员工安置 .............................. 17
九、 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 ....................................... 17
十、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 ..................................... 18
十一、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方买卖股票的情况 ............................... 18
十二、 结论意见 ........................................... 19
第二节 签署页 ............................................ 21
附件一:授权专利清单 ......................................... 22
附件二:注册商标清单 ......................................... 30
附件三:软件著作权清单 ........................................ 32
附件四:租赁房产清单 ......................................... 35
2-2-1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致: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头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的委托,担任狮头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杭州利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利珀科技”)97.4399%股份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其他有关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法律事宜出具了《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2-2-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六)》(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六)》”)、《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七)》(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七)》”)、《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八)》(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八)》”)、《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九)》(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九)》”、《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与《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补充法律意见书(五)》《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补充法律意见书(八)》《补充法律意见书(九)》合称“原补充法律意见书”)
鉴于本次交易的报告期更新为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加期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17954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已对上市公司进行了加期备考审阅并出具了《备考审阅报告》(天健审〔2026〕17955号,以下简称“《备考审阅报告》”),且本次加期审计和加期备考审阅相关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为使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能够反映上市公司自《法律意见书》以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以来的变化及相关事宜
的最新情况,本所律师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法律事宜进行了补充核查,并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在《法律意见书》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以及声明事项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如无特别说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有关用语释义与《法律意见书》、原补充法律意见书以及《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注册稿)》(以下简称“《重组
2-2-3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报告书》”)中有关用语释义的含义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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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正 文
一、本次交易的方案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和原补充法律意见书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的方案内容。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法律意见书》以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披露的本次交易的方案情况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交易各方的主体资格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和原补充法律意见书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各方的主体资格。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在《法律意见书》以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披露的本次交易各方主体资格的基础上,本次交易各方的主体资格情况主要更新如下:
(一)上市公司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前 100名明细数据表》以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持股情况表,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狮头股份的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上海远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61412700 26.70%
2 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 25857300 11.24%
3 魏文浩 10245502 4.45%
4 李南方 6586401 2.86%
5 上海桦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4652204 2.02%
6 高盛国际-自有资金 2515312 1.09%
7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1107073 0.48%
8 顾静怡 1096900 0.48%
9 J.P.Morgan Securities PLC-自有资金 1018259 0.44%
10 深圳市华厦岭脚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0.43%
合计 115491651 50.21%
2-2-5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狮头股份仍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终止的情形,仍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二)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
2.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非自然人股东)
(8)醴陵众微根据醴陵众微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进行网络核查,醴陵众微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醴陵众微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281MA4M54FD44
企业住所 醴陵市仙岳山街道江源路 16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前海众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总出资额 5942.53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从事非上市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经营范围 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 2017年 9月 22日
营业期限 2017年 9月 22日至 2027年 9月 21日
登记机关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醴陵众微的合伙协议,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网络核查,醴陵众微的权益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醴陵市渌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456.8975 75.00% 有限合伙人
2 醴陵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891.3795 15.00% 有限合伙人
3 深圳市大潮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297.1265 5.00% 有限合伙人
4 深圳前海众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97.1265 5.00% 普通合伙人
- 合计 5942.5300 100.00% -
根据醴陵众微填写的调查问卷,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进行网络核查,醴陵众微已履行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号为 SX5549,其管理人深圳前海众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已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23737。
2-2-6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除上述更新外,《法律意见书》以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披露的本次交易各方的主体资格情况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
(一)本次交易已经取得的批准和授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法律意见书》以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披露的本次交易已经取得的批准和授权外,本次交易新增取得的批准和授权情况如下:
2026年 7月 24日,上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交易;
2026年 8月 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交易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以及授权董事会的有效期进行了调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026 年 8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交易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以及授权董事会的有效期进行了调整。
2026年 9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加
期审计和加期备考审阅相关议案,对本次交易加期审计和加期备考审阅进行了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批准和授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批准和授权如下:
(1)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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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必要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如需)。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上述尚需取得的批准和授权程序以外,本次交易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该等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四、本次交易的实质条件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以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中详细披露本次交易的实质条件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在《法律意见书》和原补充法律意见书的基础上,本次交易的实质条件情况主要更新如下: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根据《重组报告书》《审计报告》,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3314.63万元、4025.71万元和 953.83万元,盈利能力较强。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有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交易将优质的机器视觉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有助于推动上市公司在机器视觉领域的转型升级与持续增长,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将进一步增加,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预计将有效提升。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与盈利能力,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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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 9号》的相关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 9号》第四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利珀科技 97.4399%股份,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报批事项。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已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2026年第 13次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通过,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中就本次交易中尚待履行的报批事项进行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利珀科技 97.4399%股份。标的资产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交易对方拥有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交易对方已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利珀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丰富业务类型,切入到机器视觉领域,打造第二增长曲线。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 9号》第四条的规定。
除上述更新外,《法律意见书》以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披露的本次交易的实质条件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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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交易涉及的重大协议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和原补充法律意见书中详细披露本次交易涉及的主要协议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法律意见书》以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披露的本次交易涉及的重大协议情况未发生变化。
六、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和原补充法律意见书中详细披露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在《法律意见书》和原补充法律意见书的基础上,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情况主要更新如下:
(六)利珀科技的主要财产
1.知识产权
(1)授权专利
根据利珀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所持有的专利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
《证明》,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进行网络核查,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利珀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共拥有
113项授权专利,具体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一:授权专利清单”。
(2)注册商标
根据利珀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所持有的商标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商标档案,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进行网络核查,截至 2026 年 6月 30日,利珀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共拥有 22项注册商标,具体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二:注册商标清单”。
(3)软件著作权
根据利珀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所持有的软件著作权证书、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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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的《软件著作权登记概况查询结果》,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进行网络核查,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利珀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共拥有
48项软件著作权,具体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三:软件著作权清单”。
2.不动产权
根据《审计报告》及利珀科技出具的书面说明,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利珀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未拥有不动产权。
3.租赁房产
根据利珀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租赁协议等资料以及利珀科技出具的
书面说明,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利珀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共对外承租 9项房产,具体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四:租赁房产清单”。
(七)利珀科技的税务情况
1.利珀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
根据《审计报告》,利珀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情况如下:
序号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
1 增值税 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 13%、6%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2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7%
3 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3%
4 地方教育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2%
15%、20%、
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2.税收优惠
根据《审计报告》及利珀科技提供的税收优惠文件,报告期内,利珀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利珀
科技及安徽利珀软件产品销售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部分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2)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
2-2-11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于 2022年 12月以及 2025年 12月联
合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233003780、GR202533008119),利珀科技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均为三年,2022年度至 2024年度、
2025年度至 2027年度均按 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 12号),自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7年
12月 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0万元的部分,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杭州驰珀、深圳利珀、苏州利珀、重庆利珀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减按 20%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纳税情况
根据浙江省信用中心出具的《企业专项信用报告》、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出
具的《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版)、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中
心出具的《苏州市企业专用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证明)、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并经本所律师检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报告期内,利珀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税收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八)利珀科技的主要负债及或有负债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利珀科技的负债主要由合同负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等构成。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6 年 6月 30日,利珀科技的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2183.36 30.08%
应付票据 3423.15 8.45%
应付账款 10379.78 25.63%
合同负债 9392.48 23.19%
2-2-1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项目 金额 比例
应付职工薪酬 810.74 2.00%
应交税费 184.81 0.46%
其他应付款 178.15 0.4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71.67 0.67%
其他流动负债 1751.59 4.32%
流动负债合计 38575.73 95.2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000.00 2.47%
租赁负债 461.35 1.14%
预计负债 398.88 0.98%
递延收益 63.25 0.16%
递延所得税负债 -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23.48 4.75%
负债合计 40499.21 100.00%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利珀科技负债总额为 40499.2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38575.73万元,占负债总额的 95.25%,为负债的主要构成部分。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和应付职工薪酬构成,占流动负债总额的 93.81%。
(九)利珀科技的抵押、质押等权利受限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利珀科技存在权利限制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受限资产具体内容 受限资产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 保证金、冻结(注) 2091.73
注:根据标的公司于 2025年 7月 18日收到(2025)浙 0112民初 7466 号《民事裁定书》
和(2025)浙 0112 民初 7467号《民事裁定书》,标的公司共计 236.87 万元银行存款被杭
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冻结,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签署日,该案件已结束,相关银行存款冻结已经解除。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资产,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2-13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十)利珀科技的对外担保
根据《审计报告》、利珀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企业信用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利珀科技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十一)利珀科技的重大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1.重大诉讼、仲裁
根据利珀科技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起诉状等诉讼资料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信用
中国网站,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利珀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没有正在进行中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且争议标的金额在 50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仲裁。
2.重大行政处罚
根据浙江省信用中心出具的《企业专项信用报告》、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出
具的《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版)、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中
心出具的《苏州市企业专用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证明)、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等进行网络核查,报告期内,利珀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除上述更新外,《法律意见书》和原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披露的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情况未发生变化。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和原补充法律意见书中详细披露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在《法律意见书》和原补充法律意见书的基础上,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情况主要更新如下:
2-2-14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关联交易
2.利珀科技的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重组报告书》《审计报告》,并经利珀科技确认,报告期内,利珀科技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元
项目 2026年 1-6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733895.98 3763823.04 3822579.59
(2)关联担保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存在利珀科技及其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具体如下:
担保是否已经
被担保方 担保方 担保金额(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履行完毕
利珀科技 王旭龙琦 8500000.00 2025/10/28 2026/10/22 否
利珀科技 王旭龙琦 9900000.00 2025/12/5 2026/11/5 否
利珀科技 王旭龙琦 9500000.00 2026/3/3 2027/3/2 否
利珀科技 王旭龙琦 100000.00 2026/3/24 2027/3/16 否
利珀科技 王旭龙琦 14900000.00 2026/5/19 2027/5/17 否
利珀科技 王旭龙琦 9800000.00 2026/6/5 2027/6/5 否
利珀科技 王旭龙琦 9900000.00 2026/6/8 2027/6/8 否
利珀科技 王旭龙琦 19800000.00 2026/6/22 2027/6/16 否
利珀科技 王旭龙琦 9500000.00 2025/7/23 2026/7/12 否
利珀科技 王旭龙琦 10000000.00 2025/9/24 2028/5/25 否
利珀科技 王旭龙琦 10000000.00 2025/10/31 2026/10/31 否
利珀科技 王旭龙琦 19850000.00 2025/12/26 2026/12/25 否
利珀科技 王旭龙琦 20000000.00 2025/11/26 2030/11/26 否
(3)关联方租赁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存在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用于员工宿舍的情况,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价格,具有商业合理性,具体如下:
* 2026年 1-6月单位:万元
2-2-15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 确认使用权资产的租赁赁和低价值资产租支付的租金(不包括出租方 租赁资 赁的租金费用以及 增加的租赁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 确认的利
名称 产种类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 负债本金金
量的可变租赁付款 息支出
量的可变租赁付款 额
额)额
朱琦 房屋 1.68 - - -
* 2025年度
单位:万元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 确认使用权资产的租赁赁和低价值资产租支付的租金(不包括出租方 租赁资产 赁的租金费用以及 增加的租赁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 确认的利
名称 种类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 负债本金金
量的可变租赁付款 息支出
量的可变租赁付款 额
额)额
朱琦 房屋 3.36 - - -
*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 确认使用权资产的租赁赁和低价值资产租支付的租金(不包括出租方 租赁资产 赁的租金费用以及 增加的租赁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 确认的利
名称 种类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 负债本金金
量的可变租赁付款 息支出
量的可变租赁付款 额
额)额
朱琦 房屋 3.36 - - -
(4)关联方往来余额
单位:万元
2026.6.30 2025.12.31 2024.12.31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 坏账准 账面余 坏账准 账面余 坏账准
额 备 额 备 额 备
预付款项 朱琦 1.40 - 1.40 - 1.40 -
小计 1.40 - 1.40 - 1.40 -
3.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变化情况
根据《重组报告书》《备考审阅报告》和《审计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变化情况如下:
2-2-16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单位:万元
2026年 1-6 月 2025年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11.33 11.33 19.00 19.00
占营业收入比例 0.05% 0.03% 0.04% 0.02%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8.30 8.30 24.94 24.94
占营业成本比例 0.05% 0.03% 0.08% 0.05%
关联方租赁(承租) 148.84 150.52 210.81 214.17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纳入上市公司的合并范围,不会新增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和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关联销售占比和关联采购占比均将因合并范围扩大而被动降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新增少量关联方租赁(上市公司作为承租方)的关联交易,新增的交易是因为标的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除上述更新外,《法律意见书》以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披露的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情况未发生变化。
八、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及员工安置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中详细披露本次交易的债权债务处理及员工安置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法律意见书》披露的本次交易的债权债务处理及员工安置情况未发生变化。
九、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和原补充法律意见书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在《法律意见书》和原
2-2-17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补充法律意见书的基础上,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已履行的信息披露情况主要如下:
2026 年 8月 5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延长本次交易股东会决议以及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相关议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就延长本次交易股东会决议以及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相关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2026年 8月 6日,上市公司披露了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6 年 8月 21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延长本次交易股东会决议以及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相关议案;
2026年 8月 22日,上市公司披露了相关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年 9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交易加期审计和加期备考审阅的相关议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就加期审计和加期备考审阅相关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已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依法履行了现阶段法定的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或其他安排;上市公司尚需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持续履行其法定的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
十、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和原补充法律意见书中详细披露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法律意见书》和原补充法律意见书披露的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情况未发生变化。
十一、关于本次交易相关方买卖股票的情况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和原补充法律意见书中详细披露关于本次交易
2-2-18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相关方买卖股票的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法律意见书》和原补充法律意见书披露的关于本次交易相关方买卖股票的情况未发生变化。
十二、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方
案的主要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再融资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号》第 1-2 条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和交易对方均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已披露的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外,本
次交易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该等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4.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监管指引第 9号》《再融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实质条件。
5.本次交易涉及的《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已经交易各方有效签署,协议的形式、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该等协议将从各自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之日起全部生效。
6.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标的资产不
存在质押或权利受限情况。
7.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应当履行的关联交易审批程序;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8.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理和员工安置。
2-2-19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9.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已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依法履
行了现阶段法定的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或其他安排;上市公司尚需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持续履行其法定的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
10.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均具备必要的资格。
(以下无正文)
2-2-20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第二节 签署页(此页无正文,为《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十一)》的签署页)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于 年 月 日出具,正本一式 份,无副本。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负责人:潘明祥 经办律师:于 炜陈慧宇
2-2-21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附件一:授权专利清单
权 他
序 专利 申请 公告 利 取得 项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别 日 日 期 方式 权
限 利一种锂电池极
1 ZL2024211 实用 2024. 2025. 10 原始片毛刺视觉检 53656.2 利珀科技 无新型 05.24 05.30 年 取得
测装置
2 ZL2024306 外观 2024. 2025. 15 原始硅棒搬运机 35236.7 利珀科技 设计 10.09 05.30 无年 取得
基于多线扫相
3 机的玻璃尺寸 ZL2025102 2025. 2025. 20 原始45380.3 利珀科技 发明测量方法、介 03.04 05.30 无年 取得
质及电子设备一种硅片崩边
4 缺陷视觉检测 ZL2024111 2024. 2025. 20 原始利珀科技 发明 无
装置、方法及 17527.2 08.15 01.24 年 取得系统一种硅片搭边
5 ZL2024109 2024. 2024. 20 原始视觉检测装置 03075.4 利珀科技 发明 07.08 09.27 无年 取得
及方法一种大口径光利珀科
6 学元件光热特 ZL2024102 2024. 2024. 20 原始技、浙江 发明 无
性检测装置及 14598.8 02.27 09.13 年 取得大学方法利珀科
一种 FPD行业 技、杉金7 ZL2023228 实用 2023. 2024. 10 原始显示面板寻边 49591.7 光电(南 新型 10.24 06.14 无年 取得检测装置 京)有限公司
FPD 利珀科一种 行业
技、杉金8 TFT-LCD面板 ZL2023228 实用 2023. 2024. 10 原始cell不良检测 49592.1 光电(南 新型 10.24 06.14 无年 取得京)有限系统公司基于光纤光源
9 的膜材表面缺 ZL2023111 2023. 2023. 20 原始利珀科技 发明 无
陷检测系统及 26103.8 09.04 11.17 年 取得方法
10 化纤毛羽视觉 ZL2023305 外观 2023. 2024. 15 原始
检测装置 40547.0 利珀科技 设计 08.23 02.23 无年 取得
11 一种偏光片双 ZL2023221 实用 2023. 2024. 10 原始利珀科技
工位上料系统 06190.2 新型 08.07 02.02 无年 取得利珀科
一种偏光片入 技、杉金12 ZL2023213 实用 2023. 2023. 10 原始铝箔袋包装系 46698.3 光电(南 新型 05.30 10.10 无年 取得统 京)有限公司
13 一种多波长光 ZL2023101 利珀科 发明 2023. 2023. 20 原始 无
2-2-2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权 他
序 专利 申请 公告 利 取得 项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别 日 日 期 方式 权
限 利
源检测光学元 77455.X 技、浙江 02.28 09.29 年 取得
件表面特性装 大学置及方法一种用于检测利珀科
14 系统标定的熔 ZL2023100 2023. 2023. 20 原始
石英表面微纳 74481.X 技、浙江 发明 02.07 09.29 无年 取得大学结构加工方法一种单晶硅棒
15 制备过程中硅 ZL2022112 2022. 2023. 20 原始04969.1 利珀科技 发明料液距检测方 09.30 02.17 无年 取得
法
16 硅片堆叠检测 ZL2022303 外观 2022. 2022. 15 原始27310.X 利珀科技设备 设计 05.31 10.21 无年 取得
晶硅电池片检17 测设备(透射 ZL2022303 外观 2022. 2022. 15 原始27300.6 利珀科技 无式隐裂缺陷检 设计 05.31 10.21 年 取得测)一种晶硅电池
18 ZL2022212 实用 2022. 2022. 10 原始片透射式隐裂 02774.9 利珀科技 新型 05.19 12.27 无年 取得
缺陷检测系统光伏晶硅原硅
19 ZL2022105 2022. 2023. 20 原始片隐裂定位裂 45671.0 利珀科技 发明 05.19 11.10 无年 取得
片系统及方法检测设备(基
20 于人工智能的 ZL2022301 外观 2022. 2022. 15 原始RTP偏贴后 87206.5 利珀科技 无设计 04.06 08.02 年 取得AOI)检测设备(基
21 于人工智能的 ZL2022301 外观 2022. 2022. 15 原始RTP 87202.7 利珀科技洗净后 设计 04.06 08.02 无年 取得AOI)一种光学薄膜
22 ZL2022103 2022. 2024. 20 原始卷料裁切系统 26056.0 利珀科技 发明 03.30 01.12 无年 取得
及方法机器视觉深度学习样本自动
23 ZL2022102 2022. 2022. 20 原始生成方法、计 79550.6 利珀科技 发明 03.22 10.21 无年 取得
算机及存储介质一种穹顶光源
24 ZL2022101 2022. 2024. 20 原始装置及其使用 09626.0 利珀科技 发明 01.28 11.22 无年 取得
方法晶硅电池石墨
25 ZL2022101 2022. 2022. 20 原始舟体光学检测 06931.4 利珀科技 发明 01.28 05.13 无年 取得
方法
26 一种偏光膜缺 ZL2022202 利珀科技 实用 2022. 2022. 10 原始 无
2-2-23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权 他
序 专利 申请 公告 利 取得 项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别 日 日 期 方式 权
限 利
陷光学检测系 38158.2 新型 01.28 08.02 年 取得统光伏晶硅电池
27 ZL2022201 实用 2022. 2022. 10 原始片花篮视觉检 99079.5 利珀科技 新型 01.25 10.21 无年 取得
测系统
28 ZL2022300 外观 2022. 2022. 15 原始检测设备(SE) 50756.2 利珀科技 设计 01.25 05.10 无年 取得
利珀科
一种基于 FPD
技、杉金29 行业偏光板贴 ZL2021233 实用 2021. 2022. 10 原始70701.9 光电(南附不良的检出 新型 12.29 05.31 无年 取得京)有限装置公司光伏晶硅电池
30 片 SE工艺视 ZL2021113 2021. 2024. 20 原始50717.5 利珀科技 发明觉检测系统及 11.15 12.03 无年 取得
方法变速箱阀体视
31 ZL2021112 2021. 2024. 20 原始觉检测系统及 64183.4 利珀科技 发明 10.28 09.27 无年 取得
方法检测设备(偏
32 光片缺陷检测 ZL2020305 外观 2020. 2021. 15 原始利珀科技 无
打标系统涂布 21125.5 设计 09.04 01.12 年 取得
段)33 打标设备(TIJ ZL2020305 外观 2020. 2021. 15 原始利珀科技 无打标) 19625.5 设计 09.04 03.19 年 取得
34 打标设备 ZL2020305 外观 2020. 2021. 15 原始DOD 19636.3 利珀科技 无( 打标) 设计 09.04 03.19 年 取得检测设备(偏
35 光片缺陷检测 ZL2020305 外观 2020. 2021. 15 原始SED 21132.5 利珀科技及打标 设计 09.04 01.12 无年 取得
段)检测设备(偏
36 光片缺陷检测 ZL2020305 外观 2020. 2021. 15 原始
打标系统延伸 21627.8 利珀科技 设计 09.04 01.12 无年 取得
段)37 喷码设备(二 ZL2020305 外观 2020. 2021. 15 原始维码喷码) 19967.7 利珀科技 设计 09.04 03.05 无年 取得标定辅助装
38 ZL2020108 2020. 2020. 20 原始置、标定系统 67204.0 利珀科技 发明 08.26 11.13 无年 取得
及标定方法机器视觉光学
39 ZL2020107 2020. 2022. 20 原始检测系统及方 31302.1 利珀科技 发明 07.27 08.05 无年 取得
法检测设备(晶
40 ZL2020304 外观 2020. 2020. 15 原始硅电池丝网印 13741.9 利珀科技 设计 07.27 12.01 无年 取得
刷段面板光
2-2-24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权 他
序 专利 申请 公告 利 取得 项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别 日 日 期 方式 权
限 利
款)检测设备(晶
41 硅电池丝网印 ZL2020304 外观 2020. 2020. 15 原始
刷段四面条光 13296.6 利珀科技 设计 07.27 11.27 无年 取得
款)检测设备(晶
42 硅电池 PE段 ZL2020304 外观 2020. 2020. 15 原始13744.2 利珀科技 07.27 12.01 无线扫隧道光 设计 年 取得
款)检测设备(晶
43 硅电池线扫隐 ZL2020304 外观 2020. 2020. 15 原始13286.2 利珀科技裂与面阵碎片 设计 07.27 12.01 无年 取得
款)检测设备(晶
44 硅电池 PE段 ZL2020304 外观 2020. 2020. 15 原始13298.5 利珀科技 无面阵灯箱光 设计 07.27 11.27 年 取得
款)机器视觉用背
45 光标定板及机 ZL2020214 实用 2020. 2021. 10 原始利珀科技 无
器视觉标定系 15803.0 新型 07.17 01.29 年 取得统
46 偏光膜整线打 ZL2020103 2020. 2021. 20 原始37720.2 利珀科技 发明 无标系统及方法 04.26 01.12 年 取得
一种高精度自
47 ZL2020102 2020. 2020. 20 原始动化标定板和 83489.3 利珀科技 发明 04.13 07.10 无年 取得
标定方法一种可连续吸
48 ZL2020101 2020. 2022. 20 原始附的太阳能电 99065.9 利珀科技 发明 03.20 05.27 无年 取得
池片分拣系统材料缺陷检测投影光学系
49 ZL2020203 实用 2020. 2020. 10 原始统、卷材和片 03410.4 利珀科技 新型 03.12 10.27 无年 取得
材的缺陷检测装置一种用于太阳
50 ZL2020202 实用 2020. 2020. 10 原始能电池片检测 60222.8 利珀科技 新型 03.05 09.22 无年 取得
的光源装置一种用于抛光
51 镜面材质太阳 ZL2020202 实用 2020. 2020. 10 原始利珀科技 无
能电池片检测 60223.2 新型 03.05 10.27 年 取得的光源装置一种布匹疵点
52 ZL2019112 2019. 2020. 20 原始检测装置及实 24208.0 利珀科技 发明 12.04 04.10 无年 取得
时检测方法
53 ZL2019302 外观 2019. 2019. 15 原始工业相机 12630.9 利珀科技 设计 05.05 10.25 无年 取得
2-2-25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权 他
序 专利 申请 公告 利 取得 项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别 日 日 期 方式 权
限 利
54 剔除设备(循 ZL2018303 外观 2018. 2019. 15 原始71399.3 利珀科技环吸附) 设计 07.11 03.26 无年 取得
55 检测设备(轮 ZL2018303 外观 2018. 2019. 15 原始71398.9 利珀科技 07.11 05.03 无毂类别) 设计 年 取得
56 检测设备(料 ZL2018303 外观 2018. 2018. 15 原始2 利珀科技 无包漏投 ) 69775.5 设计 07.10 12.21 年 取得检测设备(晶
57 PE ZL2018303 外观 2018. 2018. 15 原始硅电池 段 69773.6 利珀科技 设计 07.10 11.02 无年 取得斛型光)58 检测设备(料 ZL2018303 外观 2018. 2019. 15 原始包漏投 1) 70260.7 利珀科技 07.10 01.04 无设计 年 取得检测设备(晶
59 ZL2018303 外观 2018. 2019. 15 原始硅电池丝网印 70259.4 利珀科技 设计 07.10 02.15 无年 取得
刷)检测设备(晶
60 ZL2018303 外观 2018. 2018. 15 原始硅电池 PE段 70607.8 利珀科技 设计 07.10 11.06 无年 取得穹顶光款)测量设备(轮
61 ZL2018303 外观 2018. 2018. 15 原始毂气门芯定 70257.5 利珀科技 无设计 07.10 12.21 年 取得
位)62 检测设备(晶 ZL2018303 外观 2018. 2018. 15 原始硅电池 PE段) 69760.9 利珀科技 设计 07.10 11.06 无年 取得
63 一种 PVDF膜 ZL2018210 实用 2018. 2019. 10 原始78875.3 利珀科技的检测系统 新型 07.09 06.18 无年 取得
硅晶电池蓝膜
64 ZL2018103 2018. 2024. 20 原始检测系统及其 97603.8 利珀科技 发明 04.28 05.10 无年 取得
图像采集装置
65 一种导光板自 ZL2018205 实用 2018. 2018. 10 继受
动检测装置 02507.0 利珀科技 新型 04.10 11.02 无年 取得一种导光板正
66 ZL2018205 实用 2018. 2018. 10 继受反面检测装置 01810.9 利珀科技 新型 04.10 12.14 无年 取得
及系统
67 硅晶电池碎片 ZL2018204 实用 2018. 2019. 10 原始
检测装置 74777.5 利珀科技 无新型 04.04 01.04 年 取得
68 太阳能电池片 ZL2018204 实用 2018. 2018. 10 原始
连续吸附系统 70634.7 利珀科技 新型 04.04 11.06 无年 取得
69 一种轮毂类别 ZL2018202 实用 2018. 2018. 10 原始
检测装置 95508.2 利珀科技 新型 03.03 09.11 无年 取得
70 一种EVA胶膜 ZL2016110 2016. 2023. 20 原始
检测系统 12206.1 利珀科技 发明 11.17 11.03 无年 取得
71 一种太阳能背 ZL2016212 实用 2016. 2017. 10 原始
板检测装置 34428.3 利珀科技 新型 11.17 05.17 无年 取得
72 一种EVA胶膜 ZL2016212 实用 2016. 2017. 10 原始33779.2 利珀科技 11.17 05.17 无检测装置 新型 年 取得
73 一种料包漏投 ZL2016212 实用 2016. 2017. 10 原始利珀科技 无
检测装置 34429.8 新型 11.17 05.17 年 取得
2-2-26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权 他
序 专利 申请 公告 利 取得 项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别 日 日 期 方式 权
限 利罐体倒罐检测
74 ZL2015102 2015. 2018. 20 原始装置及检测方 34791.9 利珀科技 发明 05.11 01.16 是年 取得
法
75 平面材料表面 ZL2014102 2014. 2017. 20 原始84229.2 利珀科技 发明 无缺陷检测装置 06.24 09.12 年 取得
76 磁性材料分拣 ZL2014100 2014. 2016. 20 原始利珀科技 发明
机 61396.0 02.24 01.27 是年 取得空心胶囊缺陷
77 ZL2013103 2013. 2015. 20 原始自动评选及剔 55448.0 利珀科技 发明 08.15 07.08 是年 取得
除装置
78 ZL2022233 实用 2022. 2023. 10 原始自动翻片机 99400.3 安徽利珀 新型 12.15 06.06 无年 取得
79 一种偏光片气 ZL2022233 实用 2022. 2023. 10 原始
浮输送装置 33215.4 安徽利珀 无新型 12.13 03.10 年 取得
80 一种组合式入 ZL2022216 实用 2022. 2022. 10 原始
料机 56309.2 安徽利珀 新型 06.29 12.16 无年 取得
81 一种自动收片 ZL2022213 实用 2022. 2022. 10 原始
机 28344.1 安徽利珀 新型 05.27 10.21 无年 取得一种适用于片
82 ZL2022210 实用 2022. 2022. 10 原始状物料的连续 57976.9 安徽利珀 无新型 04.29 08.23 年 取得
上料装置一种适用于片
83 ZL2022210 实用 2022. 2022. 10 原始状物料的连续 57882.1 安徽利珀 新型 04.28 08.23 无年 取得
收料装置一种用于偏光
84 ZL2021233 实用 2021. 2022. 10 原始膜检测的自动 61552.X 安徽利珀 新型 12.27 07.19 无年 取得
直交机构一种利用真空
85 ZL2021233 实用 2021. 2022. 10 原始上料输送的入 61532.2 安徽利珀 新型 12.27 09.27 无年 取得
料机
86 一种基于多通 ZL2021227 实用 2021. 2022. 10 原始
道的分选装置 92308.2 安徽利珀 无新型 11.12 06.14 年 取得
87 一种片状物料 ZL2021219 实用 2021. 2022. 10 原始62716.1 安徽利珀上料机构 新型 08.19 11.18 无年 取得
88 一种连续上料 ZL2020210 实用 2020. 2021. 10 原始42876.X 安徽利珀 无装置 新型 06.08 02.26 年 取得
89 一种双工位上 ZL2020206 实用 2020. 2021. 10 原始12160.2 安徽利珀 无料机 新型 04.20 02.26 年 取得
90 ZL2020301 外观 2020. 2020. 15 原始片料分选机 60262.0 安徽利珀 设计 04.20 09.08 无年 取得
91 一种片状物料 ZL2020206 实用 2020. 2021. 10 原始
的收料装置 12266.2 安徽利珀 新型 04.20 01.12 无年 取得
92 一种片状物料 ZL2020206 实用 2020. 2021. 10 原始
的输送装置 12302.5 安徽利珀 新型 04.20 02.26 无年 取得
93 一种片状物料 ZL2019220 实用 2019. 2020. 10 原始安徽利珀 无
的翻转装置 20669.8 新型 11.20 09.08 年 取得
2-2-27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权 他
序 专利 申请 公告 利 取得 项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别 日 日 期 方式 权
限 利
94 一种循环上料 ZL2019212 实用 2019. 2020. 10 原始安徽利珀 无
装置 38674.X 新型 07.31 04.03 年 取得一种片状物料
95 出料机构及片 ZL2019212 实用 2019. 2020. 10 原始
状物料缺陷检 38633.0 安徽利珀 无新型 07.31 04.24 年 取得测装置一种片状物料
96 ZL2019212 实用 2019. 2020. 10 原始的上料检测装 38605.9 安徽利珀 07.31 06.16 无新型 年 取得
置一种片状物料
97 ZL2019107 2019. 2024. 20 原始的上料检测装 03251.9 安徽利珀 发明 07.31 08.02 无年 取得
置
98 一种相机调整 ZL2019212 实用 2019. 2020. 10 原始
装置 38861.8安徽利珀
新型 07.31 03.31无
年 取得
99 ZL2019304 外观 2019. 2020. 15 原始偏光片分选机 13623.5 安徽利珀 设计 07.31 01.10 无年 取得
100 一种 AOI检测 ZL2019212 实用 2019. 2020. 10 原始
装置 38658.0 安徽利珀 新型 07.31 06.02 无年 取得
101 一种片状物料 ZL2019212 实用 2019. 2020. 10 原始38660.8 安徽利珀 无自动上料装置 新型 07.31 04.24 年 取得
102 一种真空传输 ZL2019212 实用 2019. 2020. 10 原始38671.6 安徽利珀装置 新型 07.31 04.03 无年 取得
103 一种物料高度 ZL2019212 实用 2019. 2020. 10 原始
检测装置 38716.X 安徽利珀 新型 07.31 04.24 无年 取得
104 一种缺陷检测 ZL2019201 实用 2019. 2019. 10 原始
装置 54533.3 安徽利珀 无新型 01.29 11.08 年 取得基于双目视觉
105 的石英玻璃坩 ZL2024117 2024. 2025. 20 原始64668.3 利珀科技 发明埚视觉检测系 12.04 11.18 无年 取得
统及检测方法一种机械臂操
纵下的大口径 浙江大
106 ZL2023107 2023. 2025. 20 原始球面光学元件 61296.8 学、利珀 发明 06.27 07.11 无年 取得
定心和定域方 科技法一种基于机械
臂的大口径平 浙江大
107 ZL2023107 2023. 2025. 20 原始面光学元件表 61160.7 学、利珀 发明 06.27 09.19 无年 取得
面缺陷扫描方 科技法一种偏光片整
108 ZL2023107 2023. 2025. 20 原始叠分料机及分 12088.9 利珀科技 发明 06.15 09.16 无年 取得
料方法
基于 SD-OCT 利珀科
109 ZL2025115 2025. 2026. 20 原始与双目视觉的 47047.4 技、浙江 发明 10.28 01.20 无年 取得
玻璃内部改性 大学
2-2-28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权 他
序 专利 申请 公告 利 取得 项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别 日 日 期 方式 权
限 利定位方法一种冷轧钢在利珀科
110 线检测多向线 ZL2023101 2023. 2026. 20 原始
性照明装置及 77371.6 技、浙江 发明 02.28 04.17 无年 取得大学其应用基于样本特征分布图的机器
111 视觉深度学习 ZL2025105 2025. 2026. 20 原始
模型训练方 41500.4 杭州驰珀 发明 04.28 02.06 无年 取得
法、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机器视觉深度学习表面缺陷
112 样本的缺陷轮 ZL2025105 2025. 2026. 20 原始10408.1 杭州驰珀 发明廓生成方法、 04.23 02.06 无年 取得
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一种单晶硅棒
113 直拉工艺硅料 ZL2023110 2023. 2026. 20 继受
绝对液距测量 08434.1 杭州驰珀 发明 08.11 01.03 无年 取得方法
2-2-29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附件二:注册商标清单
取得 他项
序号 注册号 商标图形 权利人 专用权期限 类别
方式 权利
2024.04.28-2034. 原始
1 73903567 利珀科技 7 无
04.27 取得
2024.03.07-2034. 原始
2 73902442 利珀科技 7 无
03.06 取得
2024.06.28-2034. 原始
3 73902432 利珀科技 7 无
06.27 取得
2024.04.28-2034. 原始
4 73902126 利珀科技 7 无
04.27 取得
2024.04.28-2034. 原始
5 73899462 利珀科技 7 无
04.27 取得
2024.04.28-2034. 原始
6 73896285 利珀科技 42 无
04.27 取得
2024.03.07-2034. 原始
7 73896240 利珀科技 42 无
03.06 取得
73892589 2024.03.28-2034. 原始
8 利珀科技 9 无
A 03.27 取得
2024.04.28-2034. 原始
9 73889929 利珀科技 7 无
04.27 取得
2024.05.28-2034. 原始
10 73888719 利珀科技 9 无
05.27 取得
2024.02.21-2034. 原始
11 73884387 利珀科技 7 无
02.20 取得
2024.04.28-2034. 原始
12 73883511 利珀科技 42 无
04.27 取得
73881999 2024.03.28-2034. 原始
13 利珀科技 9 无
A 03.27 取得
2020.02.21-2030. 原始
14 38447810 利珀科技 9 无
02.20 取得
2019.12.07-2029. 原始
15 36966993 利珀科技 42 无
12.06 取得
2019.12.07-2029. 原始
16 36960564 利珀科技 9 无
12.06 取得
2-2-30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取得 他项
序号 注册号 商标图形 权利人 专用权期限 类别
方式 权利
2016.11.21-2036. 原始
17 16761515 利珀科技 42 无
11.20 取得
2017.08.28-2027. 原始
18 16761441 利珀科技 37 无
08.27 取得
2016.07.14-2036. 原始
19 16761402 利珀科技 37 无
07.13 取得
2016.06.14-2036. 原始
20 16761264 利珀科技 9 无
06.13 取得
2018.02.07-202
原始
21 16761185 利珀科技 9 无
取得
8.02.06
2025.09.07-2035. 原始
22 82297219 利珀科技 9 无
09.06 取得
2-2-31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附件三:软件著作权清单
序 著作 取得 首次发表 权利 许可
名称 版本 登记号
号 权人 方式 日期 限制 使用
1 利珀 利珀卷材视觉 V3.7 2024SR2075824 原始 2024.01.10 无 无
科技 检测软件 取得
2 利珀 利珀片材视觉 V3.0 2024SR2040433 原始 2024.03.15 无 无
科技 检测软件 取得
硅晶电池 PE
3 利珀 原始段表面缺陷视 V2.0 2024SR2004844 2024.07.26 无 无
科技 取得觉检测软件利珀晶硅电池
4 利珀 原始隐裂缺陷检测 V2.0 2024SR2010937 2024.08.20 无 无
科技 取得软件
5 利珀 利珀石英舟检 V1.0 2024SR1955694 原始 2024.09.10 无 无
科技 测软件 取得利珀晶硅电池
6 利珀 原始串焊机视觉定 V1.0 2023SR1411818 2023.05.10 无 无
科技 取得位检测软件利珀晶硅电池
7 利珀 PL 原始片 检测软 V1.0 2023SR0897290 2023.05.31 无 无
科技 取得件
8 利珀 利珀灵闪深度 V2.6 2023SR0887257 原始 2023.06.01 无 无
科技 学习平台软件 取得利珀通用晶硅
9 利珀 电池片缺陷检 V1.0 2023SR0822585 原始 2023.05.10 无 无
科技 取得测软件浙江平面球面光学
10 大学 元件表面缺陷 V1.0 2023SR0524678 原始 - 无 无
利珀 取得检测软件科技
11 利珀 利珀灵闪视觉 V3.0 2022SR0388165 原始 2021.06.18 无 无
科技 检测软件 取得
12 利珀 利珀贴附机缺 V1.0 2022SR0368971 原始 2021.05.10 无 无
科技 陷检测软件 取得利珀汽车零部
13 利珀 原始件智能检测平 V1.0 2021SR1757766 - 无 无
科技 取得台软件利珀晶硅电池
14 利珀 原始通用缺陷检测 V1.0 2021SR0348714 2020.12.30 无 无
科技 取得软件利珀平面材料
15 利珀 在线多工位高 V1.0 2020SR0368319 原始 2019.09.30 无 无
科技 精度缺陷检测 取得软件
16 利珀 利珀晶硅电池 V1.0 2019SR0157692 原始 2019.01.10 无 无
科技 终品分选系统 取得利珀经编机布
17 利珀 面缺陷检测软 V1.0 2019SR0157681 原始 - 无 无
科技 取得件
2-2-3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 著作 取得 首次发表 权利 许可
名称 版本 登记号
号 权人 方式 日期 限制 使用利珀晶硅电池
18 利珀 隐裂缺陷检测 V1.0 2019SR0157686 原始 2019.02.20 无 无
科技 取得软件
19 利珀 利珀胶带宽度 V1.0 2019SR0098375 原始 - 无 无
科技 检测系统软件 取得
20 利珀 利珀立体仓库 V1.0 2018SR973348 原始 - 无 无
科技 视觉盘点系统 取得
21 利珀 利珀定位测量 V1.0 2018SR232987 原始 - 无 无
科技 系统 取得利珀硅晶电池
22 利珀 丝印表面缺陷 V1.0 2018SR232992 原始 2017.09.11 无 无
科技 取得检测系统
23 利珀 利珀平面材料 V1.0 2018SR199107 原始 2016.12.17 无 无
科技 缺陷检测系统 取得
24 利珀 利珀砂芯缺陷 V1.0 2017SR469869 原始 2016.05.17 无 无
科技 视觉检测软件 取得
25 利珀 利珀轮毂类别 V1.0 2017SR435083 原始 2016.12.17 无 无
科技 视觉检测软件 取得
26 利珀 利珀料包漏投 V1.0 2017SR034602 原始 2016.04.10 无 无
科技 视觉检测系统 取得利珀硅晶电池
27 利珀 碎片视觉检测 V1.0 2016SR378196 原始 2016.04.10 无 无
科技 取得软件
硅晶电池 PE
28 利珀 原始段表面缺陷视 V1.0 2016SR203060 2016.05.17 无 无
科技 取得觉检测软件
PVC平面材料
29 利珀 表面缺陷视觉 V1.0 2016SR200566 原始 2016.05.17 无 无
科技 取得检测软件
30 利珀 罐体倒罐检测 V1.0 2015SR066623 原始 2014.12.19 无 无
科技 软件 取得
31 利珀 服装辅料智能 V1.0 2015SR066194 原始 2014.09.16 无 无
科技 检索系统 取得金属盖表面缺
32 利珀 原始陷智能检测软 V1.0 2015SR066196 2015.01.20 无 无
科技 取得件利珀空心胶囊
33 利珀 缺陷自动评检 V1.0 2013SR087317 原始 - 无 无
科技 取得机控制系统利珀空心胶囊
34 利珀 缺陷智能检测 V1.0 2013SR064683 原始 - 无 无
科技 取得软件
35 杭州 灵闪深度学习 V2.8 2024SR0627896 原始 2024.01.04 无 无
驰珀 软件 取得
36 杭州 灵闪视觉检测 V2.8 2024SR0617595 原始 2024.02.19 无 无
驰珀 软件 取得
37 浙江 驰珀通用化视 V1.0 2021SR1071129 原始 - 无 无
驰珀 觉检测软件 取得
2-2-33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 著作 取得 首次发表 权利 许可
名称 版本 登记号
号 权人 方式 日期 限制 使用偏光膜打标自
38 安徽 动光学检测系 V1.0 2023SR0602797 原始 2023.01.09 无 无
利珀 取得统偏光膜复合段
39 安徽 二维码喷印智 V1.0 2023SR0574127 原始 2023.01.05 无 无
利珀 取得能控制系统平面材料表面
40 安徽 原始缺陷智能检测 V1.0 2021SR0558095 2020.12.31 无 无
利珀 取得系统
41 安徽 利珀片材缺陷 V1.0 2020SR0072621 原始 2019.10.25 无 无
利珀 检测系统软件 取得利珀扩散膜缺
42 安徽 陷检测系统软 V1.0 2020SR0066774 原始 2019.11.10 无 无
利珀 取得件
金属板(箔)
43 安徽 材缺陷检测软 V1.0 2019SR0143247 原始 - 无 无
利珀 取得件
44 安徽 PET基膜缺陷 V1.0 2019SR0048422 原始 - 无 无
利珀 检测软件 取得
45 安徽 导光板mark线 V1.0 2018SR641712 原始 - 无 无
利珀 缺陷检测系统 取得
46 安徽 导光板正反面 V1.0 2018SR261914 原始 - 无 无
利珀 检测软件 取得
利珀 DieBond
47 利珀 原始 利珀表检隐裂缺陷 V1.0 2025SR1423803 - 无
科技 取得 科技检测软件
48 利珀 利珀切叠机预 V1.0 2025SR1423816 原始 - 利珀无
科技 定位全景软件 取得 科技
2-2-34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附件四:租赁房产清单
单位:平方米序
承租人 出租方 面积 地址 用途 租赁期限号浙江省杭州市临安浙江青山湖科
1 区青山湖街道滨河 2025.09.01-利珀科技 研创新基地投 1777.09 办公
路 17号滨河产业园 2028.08.31
资有限公司 1号楼 7层浙江省杭州市临安
区青山湖滨河路 17浙江青山湖科
2 8700.12 号滨河产业园一期 3 生产、研 2025.10.27-2利珀科技 研创新基地投
号楼 1层整层、2层 发 028.10.26
资有限公司 202、3层 301、4层
整层、5层整层浙江省杭州市临安
区青山湖滨河路 17
浙江青山湖科 号滨河产业园一期 3
3 生产、研 2025.06.16-2利珀科技 研创新基地投 904.41 号楼北楼 1层 2层临
发 027.06.15
资有限公司 安微纳技术及应用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部分
4 * 91 越秀星汇花园二期 2025.12.01-2利珀科技 胡 英 26 1003 宿舍幢 室 026.11.30
5 越秀星汇花园二期 2025.12.01-2利珀科技 朱琦 88.92 26幢 1802 宿舍室 026.11.30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深圳市康瑞产
6 797 街道高峰社区华荣 2026.01.09-深圳利珀 业园运营有限 办公
路 39号科源商务大 2028.04.30公司
厦商务时代广场 616苏州庄严科技
7 苏州市工业园区创 办公研 2024.04.15-苏州利珀 园孵化管理有 569.00
苑路 236号 4幢 806 发 2027.06.14限公司
杭州爱力领富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
8 杭州驰珀 科技股份有限 1413.95 街道爱力中心 2 2026.02.19-幢 办公 2029.02.18
公司 14层
安徽新派沃企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
9 289.00 办公研 2026.06.22-安徽利珀 业管理有限公 区当涂北路 530 号
发 2028.09.21
司 研发楼 5楼 508
2-2-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