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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头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3-07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0539证券简称:狮头股份公告编号:临2026-016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浙江龙净水业有限

公司7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氿信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氿信”)拟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

转让其持有的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净水业”)70%的股权。根据有关评估报告,确定本次公开挂牌转让龙净水业70%股权的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1637.965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及交易对手将根据公开挂牌成交结果确定。

*本次交易拟采用公开挂牌转让方式,交易对手尚未确定,暂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尚需履行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

*本次拟转让股权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交易能否达成、交易对象、交易完成时间、交易价格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为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氿信拟通过浙江

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其控股子公司龙净水业7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杭州氿信将不再持有龙净水业股权,龙净水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根据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杭州氿信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26〕

第0103号),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龙净水业的股东全部权益评

估价值为人民币2339.95万元,对应70%股权的价值为人民币1637.965万元。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龙净水业70%股权的首次挂牌价格拟以此作为转让底价,即不低于1637.965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及交易对手以公开挂牌成交结果为准。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出售□放弃优先受让权□放弃优先认购权交易事项□其他,具体为:

交易标的类型股权资产□非股权资产

交易标的名称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70%的股权

□是□否待定:尚不能确定交易对方是否为境外是否涉及跨境交易主体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交易价格

尚未确定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龙净水业70%股权所对应的账账面成本

面成本为1560.41万元

交易价格与账面值相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1637.965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将比的溢价情况根据公开挂牌成交结果确定支付安排以最终签署协议的约定为准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

□是否

款(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公开挂牌出售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股权出售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受让方资格条件、对接挂牌手续、签署委托合同、出售股权协议条款的设定及签署、调整挂

牌底价、延长挂牌期限、办理过户手续等与本次事项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履行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

因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受让方与最终交易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尚不确定是否会触及关联交易,如触及关联交易,公司将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对方将在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征集产生,交易对方尚无法确定,最终以浙江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交易对方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和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氿信持有的龙净水业70%的股权。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杭州氿信持有龙净水业70%的股权,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

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债权债务转移情况,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龙净水业于2015年7月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氿信持有其70%股份,截至目前龙净水业正常运营中。

4、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基本信息

法人/组织名称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

9133068135007793XJ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适用是否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

是□否子公司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市公司

是□否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是否存在为拟出表控股子公担保:□是否□不适用

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委托其理财:□是否□不适用以及该拟出表控股子公司占

用上市公司资金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是否□不适用

成立日期2015/07/17

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西二环路300-1号

主要办公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西二环路300-1号法定代表人黄卫华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一般项目:制造、研发、销售:供水设备、饮用水

主营业务净化设备、水处理设备及零部件、水暖管道管材管件、龙头、五金配件;河道治理工程、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所属行业 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1杭州氿信科技有限公司70070%

2傅军敏27027%

3王建均151.5%

4钱建斌151.5%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本次交易对方尚不确定,交易后股权结构尚不确定。

(3)其他信息

龙净水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不存在为龙净水业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的情况,龙净水业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龙净水业其余股东未明确放弃行使优先受让权。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标的资产名称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标的资产类型股权资产

本次交易股权比例(%)70

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审计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否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审

是□否

计机构2024年度/2025年度/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5979.324124.71

负债总额2995.311895.55

净资产2984.012229.16

营业收入5440.783894.52

净利润-141.42-254.85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根据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出具的《杭州氿信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26〕第0103号),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龙净水业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2339.95万元,对应70%股权的价值为人民币1637.965万元。本次公开挂牌转

让龙净水业70%股权的首次挂牌价格拟以此作为转让底价,即不低于1637.965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及交易对手以公开挂牌成交结果为准。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名称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70%股权

□协商定价

□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定价方法

公开挂牌方式确定

□其他: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交易价格

尚未确定评估/估值基准日2025/12/31

采用评估/估值结果

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市场法□其他,具体为:

(单选)评估/估值价值:2339.95万元(对应杭州氿信持有的最终评估/估值结论龙净水业70%股权价值为1637.965万元)

评估/估值增值率:4.97%

评估/估值机构名称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评估情况

1)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了市场

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

经查询国内资本市场和股权交易信息,由于难以找到足够的与龙净水业所在行业、发展阶段、资产规模、经营情况等方面类似或可比的上市公司,也难以收集到评估基准日近期发生的可比公司股权交易案例,故不宜采用市场法。

龙净水业近几年的持续亏损,经营现金流较不稳定,净水龙头产品约65%的成本系铜棒等大宗商品,其价格波动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且这些因素基于目前市场下的分析与研究,难以做到精准的量化与判断,因此其可能对未来盈利预测带来—定的不确定性,故不宜采用收益法。

在评估基准日财务审计的基础上,龙净水业提供的委估资产及负债范围明确可通过财务资料、购建资料及现场勘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并逐项评估,因此本次适用资产基础法评估。

综上分析,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龙净水业的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2)评估假设

一般假设*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模拟市场进行评估。

*公开市场假设:有自愿的卖主和买主,地位是平等的;买卖双方都有获得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交易行为在自愿的、理智的而非强制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待估资产可以在公开市场上自由转让;不考虑特殊买家的额外出价或折价。

*宏观经济环境相对稳定假设:任何一项资产的价值与其所处的宏观经济环

境直接相关,在本次评估时假定社会的产业政策、税收政策和宏观环境保持相对稳定,利率、汇率无重大变化,从而保证评估结论有一个合理的使用期。

*持续经营假设:假设龙净水业的经营业务合法,在未来可以保持其持续经营状态,且其资产价值可以通过后续正常经营予以收回。

*假设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原地原用途持续使用。

*假设资产的技术、结构和功能等与通过可见实体所观察到的状况及预期经济使用寿命基本相符。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所涉龙净水业的整体股权价值,已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5年12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本次交易首次挂牌底价以前述资产评估值为依据,按转让的股权比例折算确定,且最终转让价格以公开挂牌成交结果为准。公司认为,本次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杭州氿信将根据公开挂牌结果与交易对方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最终交易对方、

成交价格、支付方式等协议主要内容以产权转让合同为准交易合同尚未签署。

六、购买、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公开挂牌出售龙净水业股权,旨在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业务布局,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氿信将不再持有龙净水业的股权,龙净水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

(二)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产生

同业竞争,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三)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完成、最终受让方、成交价格、完成的时间以及是

否构成关联交易均存在不确定性,该交易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尚不可预估。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

(四)因最终成交价未确定,该交易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尚不可预估,最终影响以成交当年经审计师审计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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