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疆赛里
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赛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新赛股份2021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新赛股份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报告》和《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2021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关联交关联方名称2021年预2021年实交易内容定价政策易类别计金额际发生额
新疆艾比湖投资有限公司担保费950.00518.87参考市场价采购商协议定价
品/接受电费、暖气
新疆双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795.00612.93政府指导价劳务费
新疆双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预付电费40.000.00-新疆双河水发农业发展(集销售皮棉4800.00302.31市场价团)有限公司销售商/新疆双河水发农业发展(集品提供销售棉籽300.000.00-团)有限公司劳务
销售碎石、
新疆普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12.000.00-石灰石
合计6897.001434.11-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2021年发生2022年预计关联方名称交易内容定价政策易类别金额金额
518.87600.00参考市场价新疆艾比湖投资有限公司担保费
协议定价采购商
/新疆双能电力有限责任公电费、暖品接受612.93683.00政府指导价劳务司气费新疆双河水发农业发展
采购棉籽-15000.00市场价(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商新疆双河水发农业发展
销售皮棉302.311600.00市场价品/提供(集团)有限公司
劳务新疆艾比湖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皮棉-35000.00市场价
合计1434.1152883.00-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
(一)新疆艾比湖投资有限公司名称新疆艾比湖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7007107937898注册地址新疆双河市89团博河路506号法定代表人杨胜利成立日期1994年1月1日注册资本18400万元人民币
资本投资服务、农副产品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销售,百经营范围货、水泥销售、土地开发、商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90%股股东构成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10%股权
新疆艾比湖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34.16%股权,系公司控股股东。
(二)新疆双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新疆双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电力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70022940015XY注册地址博乐市民主路5号法定代表人田磊成立日期1989年4月24日注册资本6441万元人民币许可经营项目:(具体经营项目及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经营范围颁发的许可证、资质证书为准)电力供应、火力、水力发电、供
2热(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经营项目:粉煤粗灰、细灰、炉渣
的销售;输变电设备、电器机械及器材、五交化、建筑工程机械、建材的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新疆艾比湖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新疆双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新疆艾比湖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新疆双河水发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新疆双河水发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双河水控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昊星农业发展曾用名(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昊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9007MA77WEWP70注册地址新疆双河市89团彩虹路1号法定代表人张圣生成立日期2018年3月23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农副产品(籽棉、皮棉、短棉、棉籽)收购、加工、销售;化
肥、农膜、农业机械及配件、棉花加工设备及配件、棉花包装材
料、钢材、收购及销售,废旧资源回收及销售;进出口贸易;日经营范围用百货、五金交电、文化、体育用品、房屋租赁、汽车、摩托车配件、建材;干果、水果及其他农畜产品收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新疆水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75%股权;新赛股份持有其股东构成25%股权
新疆双河水发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25%股权。
三、关联交易的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包括接受关联方担保并支付担保费,向关联方采购电、暖气和向关联方销售皮棉,定价系按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或参考市场价格的协议价格执行,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交易均与日常经营相关,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
3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对关联方的依赖。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赛股份《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
2、关联交易定价系按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或参考市场价格的协议价格执行,定
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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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过震马如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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