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40证券简称:新赛股份公告编号:2025-071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担保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新疆新赛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赛生物蛋白”)、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赛棉业”)、双河市新赛聚鑫钙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鑫钙业”)为新疆赛里木
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本次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金额
为818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111321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全资子公司新赛生物蛋白、新赛棉业无反担保;
控股子公司聚鑫钙业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其中新赛生物蛋白、新赛棉业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5年11月,为满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公司为全资
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基本情况如下:
1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被担保人名称新赛生物蛋白新赛棉业聚鑫钙业担保人名称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博乐农村新疆博乐农村新疆博乐农村中国农业银行股债权人名称商业银行股份商业银行股份商业银行股份份有限公司双河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兵团分行
协议签署日期2025-10-212025-11-192025-10-292025-9-9本次担保发生
204050001000140
额累计担保余额34635748861800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3年担保原因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主债权(包括全部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支出或应支付的费用(包括但担保范围
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是否有反担保否否是被担保人年度已批准担保预380001470002000计总额度被担保人剩余
336572114200
担保预计额度逾期担保情况无无无
(二)流动资金借款担保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流动资金借款及对子公司提供借款和担保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提供合计不超过350000万元(含本数)的担保。考虑到公司新年度新增产能的不确定性,执行过程中允许上浮至
15%(含本数)。公司具体实施担保额度可在未突破预计总额的前提下进行内部额度调剂使用。
上述内容可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2025-015
号、2025-016号、2025-020号、2025-029号公告。
2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在年度授信担保范围内,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同类别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了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2025-063号公告。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
2025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调整2025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基础上,调减吉棉通担保额度
117000万元,调增新赛博汇担保额度47000万元、新赛棉业担保额度70000万元。
上述内容可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2025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2025-057
号、2025-059号、2025-066号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均在审批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新疆新赛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新疆新赛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类型及与
□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关系
□参股公司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9007MABL0D5J9Q
4.法定代表人:海刚
5.成立时间:2022-4-28
6.注册地址:新疆双河市89团荆楚工业园区新赛生物蛋白公司办公楼213室
7.注册资本:6000万元
8.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的
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棉花加工;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棉、麻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肥料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棉花收购;机械
9.经营范围:
零件、零部件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生物饲料研发;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
3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食品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饲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0.股东及持股比例: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31069.7844317.97
11.主要财务指标
负债总额31842.0547704.41(万元):
净资产-772.27-3386.44
营业收入31408.3220271.15
净利润2614.17-9435.87
12.影响被担保人偿债□有(并说明情况)
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3.被担保方是否为失□是
信被执行人:□否
(二)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类型及与
□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关系
□参股公司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100792265583R
4.法定代表人:王峥
5.成立时间:2006-08-24
6.注册地址:新疆双河市89团荆楚工业园区双创孵化基地办公楼120-4室
7.注册资本:10000万元
8.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需取得专项审批待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或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为准):棉花种植;棉业投资;
矿业投资;农业综合开发;棉花新技术研制、推广、销售及咨询
9.经营范围:
服务;农畜产品收购、加工;销售:皮棉,棉花机械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机电产品,矿产品,金属材料,钢材,建筑材料,汽车及配件,办公用品,五金化工产品,电子产品,日用百货,纺织品,农畜产品,土特产品,仪器仪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股东及持股比例: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11.主要财务指标项目(未经审计)(经审计)(万元):
资产总额111784.00189445.83
4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负债总额121781.66192202.22
净资产-9997.66-2756.39
营业收入107016.0558116.04
净利润-7241.27-4048.28
12.影响被担保人偿债□有(并说明情况)
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3.被担保方是否为失□是
信被执行人:□否
(三)双河市新赛聚鑫钙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双河市新赛聚鑫钙业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类型及与
□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关系
□参股公司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9007MABUXWYJ33
4.法定代表人:张勇
5.成立时间:2022-07-28
6.注册地址:新疆双河市89团荆楚工业园区双创孵化园基地办公楼404-2室
7.注册资本:2600万元
8.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
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灰和石膏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9.经营范围:
品);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用石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
10.股东及持股比例:
新疆益祥新型建材制造有限公司持股49%
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4303.974677.23
11.主要财务指标负债总额2457.512603.69(万元):
净资产1846.452073.54
营业收入677.111525.60
净利润-227.08-512.76
12.影响被担保人偿债□有(并说明情况)
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3.被担保方是否为失□是
信被执行人:□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新疆新赛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
5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1:
1.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博农商担字【双河2025】第1021001号
2.债权人:新疆博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4.债务人:新疆新赛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
5.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流动资金借款
6.本金数额:2040万元
7.保证范围:主债权(包括全部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支出或应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8.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9.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合同2:
1.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博农商担字【双河2025】第1119001号
2.债权人:新疆博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4.债务人:新疆新赛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
5.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流动资金借款
6.本金数额:5000万元
7.保证范围:主债权(包括全部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支出或应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8.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9.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
6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博农商担字【双河2025】第1029001号
2.债权人:新疆博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4.债务人: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
5.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流动资金借款
6.本金数额:1000万元
7.保证范围:主债权(包括全部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支出或应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8.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9.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双河市新赛聚鑫钙业有限公司
1.担保合同:《保证合同》66100120250004595号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河兵团分行
3.保证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4.债务人:双河市新赛聚鑫钙业有限公司
5.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一般流动资金借款
6.本金数额:140万元
7.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
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
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8.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9.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7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的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目的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满足其原料采购等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以促进其业务发展及公司总体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财务管理中具有绝对控制权,同时目前被担保方生产经营正常,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流动资金借款及对子公司提供借款和担保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均在审批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50000万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211777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21.14%,担保实际发生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6.34%。公司不
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备查文件序号合同编号
1《担保合同》博农商担字【双河2025】第1021001号
2《担保合同》博农商担字【双河2025】第1119001号
3《担保合同》博农商担字【双河2025】第1029001号
4《保证合同》66100120250004595号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