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2页
三、报告附件……………………………………………………第13—17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8-576号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赛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赛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新赛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新赛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新赛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1页共17页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新赛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新赛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第2页共17页新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045.36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07元,共计募集资金56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72.6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5427.3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2〕003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发行名称2021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2年1月28日本次报告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5600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572.64
二、募集资金净额55427.36
第3页共17页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3037.57
本年度使用金额584.41暂时补流金额现金管理金额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1.59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348.05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32151.8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2023年9月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河兵团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发行名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2年1月28日
第4页共17页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期末余额账户状态新疆赛里木现中国建设银行
代农业股份有股份有限公司650501113833000003245590.48使用中限公司双河支行新疆赛里木现中国建设银行
代农业股份有股份有限公司650501113833000003263.37使用中限公司双河支行新疆赛里木现中国农业银行
代农业股份有股份有限公司3074890104000818326471.71使用中限公司双河兵团分行霍城县可利煤中国建设银行
炭物流配送有股份有限公司650501113833000003350.00使用中限公司双河支行新疆新赛生物中国建设银行
蛋白科技有限股份有限公司6505011138330000070286.27使用中公司双河支行
合计[注]32151.84
[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1)年处理20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募投项目“年处理20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时间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2)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专用线扩建项目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募投项目“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专用线扩建项目”时间延长至2027年4月。截至2026年4月,公司暂未对“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专用线扩建项目”进行投资建设。主要是受外部环境影响及行业周期性波动,煤炭行业整体较弱。煤炭市场持续低迷,运量需求不及预期,铁路审批与建设协调周期延长,
第5页共17页公司控股子公司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煤炭运输业务拓展出现困难。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该募投项目重新做了研究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募投项目进行了优化调整,将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2026年4月延期至2027年4月。同时为保障公司稳健经营,防范了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暂未对“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专用线扩建项目”进行投入。
(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预期收益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建设必要性
*契合国家战略与政策导向
国家“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十五五”纲要明确提出加快铁路专用线进港口、
进园区、进厂矿,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发展多式联运、降低社会物流成本。铁路专用线作为连接干线铁路与产业园区的“最后一公里”关键设施,符合交通强国、双碳战略及资源高效利用的政策方向,长期具备政策支撑。
*完善公司物流网络,强化区域竞争力公司地处新疆,依托精伊霍铁路通道,布局铁路专用线是完善“公铁水”多式联运体系、打通大宗物资物流瓶颈、降低综合运输成本的核心举措。项目建成后,可有效整合煤炭、农产品、农资等区域货源,拓展物流服务半径,提升公司在西北物流市场的话语权与盈利能力,对公司构建现代物流板块、培育新增长点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支撑区域产业发展,具备长期市场空间新疆作为国家能源储备与农产品生产基地,煤炭、棉花、粮食、特色林果等大宗物资外运需求长期存在。随着“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推进、中欧班列扩容、区域产业升级,中长期铁路物流需求具备稳健增长基础。当前需求放缓属于阶段性调整,长期市场空间未发生根本性改变。
2)项目可行性
*政策环境持续向好
国家及地方持续出台支持铁路专用线、多式联运、“公转铁”的补贴与规划政策,将铁路物流枢纽、专用线建设纳入交通基础设施补短板重点领域,为项目实施、运营及效益实现提供稳定政策保障。
*区位与资源优势突出
第6页共17页*市场长期需求具备韧性
短期煤炭、综合物流需求承压,但新疆能源外送、农产品全国流通的长期格局未变。随着未来宏观经济复苏、基建投资回暖、煤炭保供政策优化及新能源配套物流需求增长,铁路专用线的低成本、大运量、低碳环保优势将进一步凸显,项目产能消化与盈利具备改善空间。
3)项目预计收益
项目建成后,将显著提升公司煤炭及综合物流中转能力,优化运输结构、降低单位物流成本,直接贡献装卸、仓储、中转等稳定收益,并带动公司贸易、供应链服务协同发展,完善“物流+贸易”业务模式,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与综合竞争力,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4)重新论证结论
经全面重新论证,公司认为:可利物流专用线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建设必要性与可行性依然充分,项目长期市场前景与收益预期未发生根本性变化。公司将继续推进项目实施,并根据市场环境、审批进度及需求变化,动态优化建设节奏与资金投入安排,在保障资金安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项目早日建成达产、实现预期效益。
5)后续实施安排
基于上述重新论证结果,公司认为“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专用线扩建项目”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
为应对当前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并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时间继续延长至2027年4月。该调整是公司综合考虑市场实际情况、股东权益及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后做出的审慎决策。
在继续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外部经营环境变化,重点跟踪区域煤炭市场供需关系、产业政策动态及下游需求恢复情况,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合理安排。公司目前仍在对该项目的相关市场及政策进行持续观察和研究,计划在项目建设条件更加成熟之后,结合公司整体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稳妥推进项目建设,力求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目前已实施完毕,该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公司运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优化财务结构,提升综合竞争能力。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第7页共17页偿还银行贷
非收益类否13000.0013000.0013000.000.0012999.89-0.11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款项目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
2
送有限公司收益类是29812.0026212.0026212.000.000.00-26212.000.002027年4月不适用不适用否专用线扩建项目偿还总部银
非收益类是-3600.003600.000.0036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行贷款项目
合计--55427.3655427.3655427.36584.4123621.98-31805.38-----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详见本报告三、(一)2.(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三、(一)2.(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三、(一)2.(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三、(一)2.(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无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无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无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无注1: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年处理20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的计划投资建设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12月延长至2026年12月。
注2: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募投项目“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专用线扩建项目”时间延长至2027年4月。
第10页共17页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无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无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第12页共17页本复印件仅供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576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3页共17页本复印件仅供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576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4页共17页本复印件仅供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576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5页共17页本复印件仅供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576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梁正勇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6页共17页本复印件仅供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576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曾志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