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
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2025年度履职监督及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聘请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大信事务所甘肃分所承办,注册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 601号甘肃商会大厦 A座 12层,该分所已取得由甘肃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
1书。大信已连续为公司服务7年。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182人,注册会计师
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在董事会召开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2025年6月18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大信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担保、营业收入扣除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履职监督及评估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
2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及评估情况如下:
(一)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情况
在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
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建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在续聘大信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其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认为大信在担任公司2019至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实事求是的发表了相关审计意见。2025年4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审核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情况经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审计工作量和资源投入与大信协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符合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中的费用约定安排,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条款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实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2025年度审计收费是按照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繁简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确定。审计费用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或
3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讨论和沟通年报审计情况
2025年12月12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
召开了审计前沟通会,就大信及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本年度重点关注的事项、可能构成关键
审计事项的初步判断等事项进行了沟通;2026年4月1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了沟通会,对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初步审计情况、审计关注重点事
项等进行了沟通;2026年4月2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了沟通会,对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情况、内部控制审计情况、担保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了沟通。
(五)勤勉尽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在财务信息鉴证、监督公
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保护投资者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审计过程中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了对大信勤勉尽责的监督职责。
四、总体评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
4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
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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