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的专项说明
天衡专字(2026)00868号关于对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天衡专字(2026)00868号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郎智能”或“公司”)委托,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衡审字
(2026)01435号)。我们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审计了卓郎智能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衡专字(2026)00869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对出具上述审计意见说明如下:
一、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五、4所述:
截至2025年末,公司列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款项,包括利泰醒狮和福满源合计金额378617.70万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143295.30万元,此项应收账款净额
235322.40万元。欠款方提供了第三方支付保函担保221823.12万元,提供评估价值为
104549.66万元的资产为公司31660.00万元银行借款进行抵押,以及利泰醒狮将依据投资
协议应收的政府补贴款质押给公司。另外,公司股东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也就利泰醒狮欠款净值不足部分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以及对福满源的偿付义务履行的不足部分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公司此项应收账款在获取以上担保后,截至报告日尚未收回。公司收到的上述第三方保函,于2026年4月21日到期,公司已经收到新的第三方保函,担保期限为一年,自2026年4月27日至2027年4月26日。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公司和子公司通过第三方向实控人支付担保费,以及子公司通过第三方向关联方支付租赁费,上述情况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以上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对上述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整改。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依据和理由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强调事项段所述的事项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已披露,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了强调事项段。
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的事项不存在重大错报,不存在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情况,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作出充分披露。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的事项已得到整改,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因此,上述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中涉及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不影响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上期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在本期的情况
上期强调事项段涉及的相关事项,截至2024年末,公司列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款项,包括利泰醒狮和福满源合计金额368148.05万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110760.23万元,此项应收账款净额257387.82万元。欠款方提供了第三方支付保函担保221823.12万元,提供评估价值为106929.14万元的资产为公司33260.00万元银行借款进行抵押,以及利泰醒狮将依据投资协议应收的政府补贴款质押给公司。另外,公司股东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也就利泰醒狮欠款净值不足部分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以及对福满源的偿付义务履行的不足部分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公司此项应收账款在获取以上担保后,截至本年末尚未收回。
五、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中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说明
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不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六、重要性水平
我们在审计中使用的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相关情况如下:
选取的基准: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绝对值
使用的百分比:5%
选取依据:根据2022-2024年平均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绝对值,以及本年度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绝对值,各按50%的权重,考虑重要性水平的基础。
计算结果:人民币3128万元
七、使用限制
本专项说明仅供卓郎智能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钱俊峰
中国·南京
2026年4月27日中国注册会计师:朱姗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