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专业咨询和决策把关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规范治理和高质量发展。现就2025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书奇先生、独立董事李金华先生、董事丁远先生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李书奇先生担任。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未发生变动,全体委员严格恪守忠实、勤勉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审计监督相关工作,切实履行委员职责。
二、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1月15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
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情况沟通的议案》。
2.2025年4月27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
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履职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授权的议案》、《关于外汇衍生品交1易预计及授权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5年7月10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听取会
计师对2024年审计工作总体情况的汇报、沟通交易所、证监局对2024年年报审
核的反馈意见和公司回复情况、讨论新公司法实施下公司配套相关规则的修订等相关内容。
4.2025年8月22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
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2025年10月28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了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6.2025年10月29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听取
内审部对2025年前三季度内审工作的汇报,沟通公司募集资金、担保与关联交易情况,讨论相关方应收账款回收问题及解决方案等相关内容。
7.2025年12月11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管理层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8.2025年12月25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了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含财务和内部控制)情况沟通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为保证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议公司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具体报酬,并授权公司相关代表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2.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性
2经审核,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机构,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自聘任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以来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3.讨论和沟通审计工作及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内部审计机构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所作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提高公司内审的工作成效。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2025年度,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出具了相应的专项说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中所述的事项,同时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持续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机制,有效保证内部控制的严格执行,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有效合作,充分沟通,确保了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督促按规定完成审计工作。
(六)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架构的改革要求,公司于2025年12月正
式取消监事会机构,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明确规定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所赋予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对审计委员会的工作细则进行了相应修订,确保监事会职权的平稳过渡与有效履行,进一步规范了公司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的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履职情况总结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履行其职责和义务,各成员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在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和评估内部控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规范履职,勤勉尽责,严格依照《公司法》及监管要求,依法承接并行使新《公司法》规定的原监事会的职权,坚持独立、客观、专业的判断原则,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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