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发展出谋划策,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对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李金华,中国国籍,复旦大学国际经济法硕士,现任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在重庆、上海数家知名律师事务所工作,曾任尚德太阳能控股有限公司全球高级法律顾问等职,是“环太平洋律师协会”(IPBA)会员、“瑞士仲裁协会”(ASA)会员,入选中国“司法部千名涉外律师”、“江苏省百名涉外律师”。2024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任何情形。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6次会议,审议通过29项议案;召开股东会2次,审议通过13项议案。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亲自出席全部会议,无授权委托其
1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会议详细情况和资料,并对相关资料认真阅读、仔细分析和研究。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认真听取汇报,向公司有关人员详细了解议案情况,充分运用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发表意见和建议,以谨慎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的出席情况具体如下:
是否连续两应参加董亲自出席委托出席通讯出席股东姓名次未亲自参事会次数次数次数表决会次数加会议李金华6606否2
2、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姓名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通讯表决员会次数李金华8808应参加董事会薪酬与姓名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通讯表决提名委员会次数李金华1101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8次会议,讨论、审议通过相关议题和议案共计22项。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项议案。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未召开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各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授权、接受控股股东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并表决通过。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积极了解公司财务、相关业务状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多次召开关于年审工作的沟通会议,
2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
4、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及时将中小股东相关建议整理反馈给公司管理层,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主要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阅材料、听取公司相关汇报、现场交流等多种方式了解公司生产经
营状况、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交流,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征求、听取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授权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过认真地审核,本人认为:董事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授权是基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往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方法合理、价格公允,未发现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中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接受控股股东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优化融资结构,降低公司综合融资成本,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仍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承诺内
3容履行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管理层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总监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总监未发生变更。
(七)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更。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4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及确认,
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依据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发挥作用。
2026年,本人将继续尽职尽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结合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为公司的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同时,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其他成员、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推动公司更高质量发展。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金华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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