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主要修订对比表
一、公司章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13 条 第 13 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公路和道 公司主责为:保障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公司主业为: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
1 路的投资、建设管理、经营管理;经营进出口业务(凭资格证书经营)。 经营及相关资产资源开发经营;清洁能源产业投资、建设和经营。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公路和道路的投资、建设管理、经营管理;经营进出口业务(凭资格证书经营)。
第 50 条 第 50 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批准公司的主业及调整方案; 1.决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批准公司的主业及调整方案;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2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4.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 ……
第 130 条 第 130 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3 …… ……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4.制订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 ……
一、公司章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章 类别股东表决的特别程序 第五章 类别股东表决的特别程序
第 105 条 第 105 条
持有不同类别股份的股东,为类别股东。 持有不同类别股份的股东,为类别股东。
类别股东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类别股东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 ……
第 112 条除其他类别股份股东外,A 股股东和 H 股股东视为不同类别股东。 第 112 条除其他类别股份股东外,A 股股东和 H 股股东视为不同类别股东。
4
下列情形不适用类别股东表决的特别程序: 下列情形不适用类别股东表决的特别程序:
1.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每间隔十二个月单独或者同时发行 A 股、H 股, 1.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每间隔十二个月单独或者同时发行 A 股、H 股,
并且拟发行的 A 股、H 股的数量各自不超过该类已发行在外股份的百分之二十的; 并且拟发行的 A 股、H 股的数量各自不超过该类已发行在外股份的百分之二十
2.公司设立时发行 A 股、H 股的计划,自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之日起十五 的;
个月内完成的。 2.公司设立时发行 A 股、H 股的计划,自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之日起十五个月内完成的。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十三章 附则
第 236 条 第 228 条
释义: 释义:
5 …… ……
4.本章程中的类别股东,特指持有在不同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的股东,即 A 股股 4.本章程中的类别股东,特指持有在不同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的股东,即 A 股
东和 H 股股东。 股东和 H 股股东。
…… ……
二、股东会议事规则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章 类别股东会议 第八章 类别股东会议
第 57 条 第 57 条
持有不同类别股份的股东,为类别股东。类别股东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持有不同类别股份的股东,为类别股东。类别股东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 ……
第 64 条 第 64 条
1 除其他类别股份股东外,A 股股东和 H 股股东视为不同类别股东。 除其他类别股份股东外,A 股股东和 H 股股东视为不同类别股东。
下列情形不适用类别股东表决的特别程序: 下列情形不适用类别股东表决的特别程序:
1.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每间隔十二个月单独或者同时发行 A 股、H 股, 1.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每间隔十二个月单独或者同时发行 A 股、H 股,
并且拟发行的 A 股、H 股的数量各自不超过该类已发行在外股份的百分之二十的; 并且拟发行的 A 股、H 股的数量各自不超过该类已发行在外股份的百分之二十
2.公司设立时发行 A 股、H 股的计划,自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批准之日起十五个月内 的;
完成的。 2.公司设立时发行 A 股、H 股的计划,自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批准之日起十五个月内完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