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48股票简称:深高速公告编号:2026-028
债券代码:188451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债券简称:22深高01
债券代码:240067 债券简称:G23深高 1
债券代码:241018债券简称:24深高01
债券代码:241019债券简称:24深高02
债券代码:242050债券简称:24深高03
债券代码:242539债券简称:25深高01
债券代码:242780 债券简称:25深高 Y1
债券代码:242781 债券简称:25深高 Y2
债券代码:242972 债券简称:25深高 Y3
债券代码:242973 债券简称:25深高 Y4
债券代码:244479债券简称:26深高01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华振”)。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华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德勤华永已连续五年为本公司提供年报
审计服务,根据有关国资监管要求须进行轮换。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2年8月18日,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毕马威华振总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2、人员信息: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为邹俊先生,中国国籍,具有中国
-1-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3、业务规模: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2024年毕马威华振为12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毕马威华振2024年为本公司同行业的8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4、投资者保护能力: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
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
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5、诚信记录: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
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子民于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拟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子民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琳于201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拟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林琳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马于翀于200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拟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马于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
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毕马威华振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费用预计为人民币360万元(2025年德勤华永:人民币361万元),服务内容包括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相关专项报告等。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本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德勤华永,本公司自2021年起聘请德勤华永为法定审计师,该事务所已连续五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德勤华永为本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德勤华永已连续五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有关国资主管部门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承办同一家企业年审业务不得超过五年,连续审计超过五年的,必须予以轮换。本公司与德勤华永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不存在分歧。
董事会对德勤华永多年来为本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3-公司与德勤华永就变更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沟通,德勤华永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公司已允许拟聘任的毕马威华振与德勤华永进行沟通,并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目前双方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进行了沟通,后
续将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持续沟通。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在查阅毕马威华振有关资格证书、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等文件后,一致认可毕马威华振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聘请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审议及批准聘任毕马威华振担任本公司2026年度审计师,对本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承担国际审计师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应尽的职责,审计费用人民币360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