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49股票简称:厦门钨业公告编号:临-2026-080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海峡国际社区项目一至四期尾盘
房产及二期商业用房内部分固定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滕王阁”)拟以其合作方建明(厦门)房地
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明”)的名义公开挂牌整体转让海峡国际社区项目一
至四期尾盘房产及二期商业用房内部分固定资产,此交易标的挂牌底价为19200万元。
*因本次交易拟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尚不能确定,暂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由于本次交易为挂牌转让,最终交易能否成交、受让方及成交金额均存在不确定性,对业绩的影响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及目的
为集中资源,专注于钨钼、新能源材料和稀土三大核心业务的发展,公司已决定退出房地产业务。为逐步实现退出房地产业务的目的,厦门滕王阁拟以其合作方建明的名义在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整体
转让海峡国际社区项目一至四期尾盘房产及二期商业用房内部分固定资产,挂牌底价为19200万元(人民币,下同)。海峡国际社区项目(即厦门国际会展中心北侧商品房项目)以建明名义开发,相关资产登记在建明名下,厦门滕王阁通
1/5过相关合作协议享有项目67.285%合作权益,建明享有项目的32.715%合作权益。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2026年6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海峡国际社区项目一至四期尾盘房产及二期商业用房内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
(三)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和其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规,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本次交易拟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尚不能确定,暂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后续如构成关联交易或达到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标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补充履行决策程序。
二、交易对方情况
本次审议的相关交易属于公开挂牌交易,交易对方(受让方)尚不能确定。
受让方需具备交易中心规定的竞买人资格条件。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名称和交易类别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海峡国际社区项目相关房地产及固定资产,包括:1.一期商业用房、二期商业用房、三期商业用房、四期商业用房、幼儿园 A(99%份额)、
幼儿园 B(以下统称为“标的房产”);2.二期商业用房内的部分固定资产。
本次交易类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出售资产”。
(二)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及质押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信息
1.标的房产基本情况
标的房产位于厦门市思明区会展北里海峡国际社区一至四期,分别建成于
2010至2014年,钢混建筑结构,建筑面积21665.42平方米,房屋用途分别为
商业、商业服务业及教育/幼儿园等。其中一期、二期商业用房及幼儿园已办理产权证,三期、四期商业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
2/52.二期商业用房内部分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二期商业用房内部分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内部影院视听设备、空调及家具、
厨房设备、办公设备等839项。
四、转让方案及《资产转让合同》主要内容
(一)转让标的1.标的房产,即位于厦门海峡国际社区项目的一期商业用房(位于思明区会展北里 28 号)、二期商业用房(位于思明区会展北里 27号)、幼儿园 A(99%份额)、幼儿园 B、三期商业用房一层、三期商业用房二层、四期商业用房;及
2.二期商业用房内的部分固定资产。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为一揽子整体转让,受让
方不得主张仅购买其中一部分标的资产。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在交易中心公开进行,以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和转让价格,转让设有挂牌底价,网络竞价以挂牌底价作为起始价。最终受让方按照“网络竞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
(三)挂牌底价与转让价款
本次交易标的挂牌底价确定为人民币19200万元。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款,根据公开竞价规则确定。
(四)主要支付条款受让方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须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付清;分期付款须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80%首期款,余下20%及相应利息(按 1年期 LPR,自合同生效日起计)在房产权属变更登记后 3个工作日内支付,且付款时间最晚不超过合同生效之日起半年。
交易中心收到款项后,首批向转让方转付80%价款并出具交易凭证;后续款项及利息在收到《交割完毕反馈函》或转让方完成交付(含视为交付)后3个工
作日内转付,分批交付的相应分批转付。
(五)交付安排
受让方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交易保证金在合同生效后扣除服务费转为转让价款。
标的房产按以下方式交付:权属变更至受让方(或任何联合体成员)名下且
交易中心收妥全部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转让方按现状交付;若合同生效后半年
3/5内未能办理权属变更,则于半年期满当日按现状交付;转让方也可提前书面通知交付,提前交付的,受让方须在交付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对应标的余款。受让方拒绝接收的,自权属变更完成或转让方发出交付通知(以较早为准)满3个工作日视为交付。交付当日双方应配合签署《交割完毕反馈函》,未签署不影响交付认定。
受让方不得要求修改成交确认书或合同,不配合签署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过户产生的税费按国家及地方法规由双方各自承担,法规未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其他交易条件以完整公告及附件约定为准。
(六)主要违约责任
受让方逾期支付转让价款、税费或转让方垫付款项的,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金额每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须按转让价款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转让方拒不配合签署登记合同或拒绝交付标的房产的,自违约之日起按对应已付价款每日万分之一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
受让方未按期配合权属变更登记或交付的,应在转让方通知期限内纠正,否则按未配合义务所涉标的资产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任何一方依约或依法解除合同的,受让方须立即解除和注销在标的资产之上所设定的抵押和如有的其他他项权利、权利负担,确保标的资产不存在任何涉诉事项,并将标的资产权属立即变更登记至转让方名下,逾期按转让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七)合同生效条款
《资产转让合同》经各方签署即告生效。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是公司基于战略发展规划对公司的资源配置和资产结构进行优化调整,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核心主业,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由于本次交易为挂牌转让,因此最终能否成交及交易价格尚不能确定,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将根据实际成交情况确定,目前暂无法预估。
六、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裁班子根据上述转让方案确认具体协议内容、决定具体挂
牌事宜、签署有关协议和交易文件、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等。若本次挂牌转让在交4/5易中心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合格受让方,公司董事会授权总裁班子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国有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定处置。
七、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交易拟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最终交易能否成交、受让方及成交金额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