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49 证券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6-111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 9月 7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 81号翔业国际大厦 21层本
公司 1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42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1774244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19.8484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钟可祥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吴高潮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副董
事长王玉珍女士、独立董事李颖琦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参会。
2、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关于收购江西巨通实业有限公司 30.168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 票数 % 票数( ) ( ) (%)
A股 217395948 99.8408 277173 0.1272 69320 0.0320
2、 议案名称:《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217283068 99.7890 290873 0.1335 168500 0.07753、 议案名称:《关于收购江西巨通实业有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关联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217180248 99.7418 366373 0.1682 195820 0.09004、 议案名称:《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九江大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217013748 99.6653 534373 0.2454 194320 0.0893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关于收购江西巨通实业有限
1 30.1683% 217395 99 2771 0.127 6932公司 948 .8408 73 2 0 0.0320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控股股
2 东签署<一致行 217283 2908 0.133 1685
动协议>暨关联 068 99.7890 73 5 00 0.0775交易的议案》《关于收购江西巨通实业有限
3 公司股权后被 217180 99 7418 3663 0.168 1958248 . 73 2 20 0.0900动形成关联借
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九江大地
4 217013 5343 0.245 1943矿业开发有限 99.6653 0.0893
748 73 4 20
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全部通过,其中,议案 1《关于收购江西巨通实业有限公司 30.168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 3《关于收购江西巨通实业有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关联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 4《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九江大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股东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
限公司对议案 1、议案 3、议案 4按规定实施回避表决,股东福建省潘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到会参与表决;议案 2《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股东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对议案 2按规
定实施回避表决,股东福建省潘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到会参与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吓虹、刘昭怡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6年4月修订)》和《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