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49证券简称:厦门钨业公告编号:临-2026-105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2026年6月4日分别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20号》”)。由于前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
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原因和主要内容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9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
进行了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2财政部于2026年6月4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20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
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和《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19日召开了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文件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