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凯盛科技证券代码:600552公告编号:2022-068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0号),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已实施完毕。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180722891股上述股权于2022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944606894股。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63884003元变更为人民币944606894元,公司总股本变更为944606894股。
此外,因国家法律法规的修订,为保持《公司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的一致性以及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相适应,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简称“公司”)。公司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府股字公司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府股字2000第9号”批准证书批准,以发起设立
2000第9号”批准证书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方式设立,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的统一社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3007199576633。
会信用代码为913403007199576633。
1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63884003元。944606894元。
第十九条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第十九条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
行50000000股,发起人安徽华光玻璃行50000000股,发起人安徽华光玻璃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4,850,000股;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4,850,000股;发起人国家建材局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起人国家建材局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
院持有2,000,000股;发起人浙江大院持有2,000,000股;发起人浙江大
学持有2,000,000股;发起人蚌埠市学持有2,000,000股;发起人蚌埠市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00,000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00,000股;
发起人蚌埠市珠光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发起人蚌埠市珠光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
司持有150,000股。2002年11月上市司持有150,000股。2002年11月上市发行公众股40000000股,总股本为发行公众股40000000股,总股本为
90000000股。2004年6月向全体股东90000000股。
实施送增股本后,总股本增加为
117000000股。
2013年4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
票工作后,总股本增加为159,553,191股。
2013年5月向全体股东实施送增股本后,总股本增加为239329786股。
2014年4月向全体股东实施转增股本后,总股本增加为358994679股。
2015年11月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总股本增加为383524786股。
2017年6月向全体股东实施转增股本后,总股本增加为767049572股。
2018年10月实施业绩补偿回购并注销后,总股本变更为763884003股。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第二十条公司目前股份总数为
763884003股,全部是普通股。944606894股,全部是普通股。
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计划;
2????????????
(十七)审议本公司正常经营期间(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发生单笔金额300万元以上已计提减值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准备资产的财务核销事项;定的其他事项。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定的其他事项。行使。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七十七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第七十七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
以普通决议通过:以普通决议通过: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计划;
????????????
(九)公司正常经营期间发生单笔(九)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金额300万元以上已计提减值准备资产本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的财务核销事项;其他事项。
(十)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一十四条董事会应对股东第一百一十四条董事会应对股东
大会授权范围内的投资、购买和出售资大会授权范围内的投资、购买和出售资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
易及其他重大事项,建立严格的审查和易及其他重大事项,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对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一)董事会对公司购买或出售资
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
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包括在内。)、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
3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
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
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等交易的审批权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等交易的审批权限,应综合考虑下列计算标准进行确定:限,应综合考虑下列计算标准进行确定: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1000万元;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6、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其绝对值计算。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公司发生固定资产投资及股权投资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达到2000万元,须经董事会审批;2000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万元以下,但经理层认为重大的事项,1000万元。
仍须提交董事会审批。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发生固定资产投资及股权投资
达到2000万元,须经董事会审批;2000万元以下,但经理层认为重大的事项,
4仍须提交董事会审批。
第一百一十六条董事长和副董事第一百一十六条董事长由董事会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生。
第一百一十八条公司副董事长协第一百一十八条董事长不能履行
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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