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56证券简称:天下秀公告编号:临2025-012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度利润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86元(含税)。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
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0767023.6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86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180774764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546629.7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未进行中期分红,亦未进行现金股份回购。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488254.58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19%。本年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利润分配事项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5546629.7228020088.4518077476.42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1488254.5892778970.17179922184.53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410767023.6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61644194.59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08063136.4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61644194.59
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否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57.04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否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为61644194.59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说明
为积极响应监管号召,提高股东回报,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及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即在符合
利润分配的条件下,董事会可以决定采用现金分红进行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上限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是否实施中期利润分配及具体分配金额等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当期经营情况及
未来可持续发展需求状况确定。本授权以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授权及《公司章程》中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具体中期分红方案的相关条款生效为前提。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稳步健康地可持续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