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评估专项意见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对自身在2025年度的独立性情况分别进行了自查。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2025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意见: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孙晓波先生、吕爱平先生、许敏先生、余瑞玉女士严格遵
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在2025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