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康缘药业证券代码:600557公告编号:2025-009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338346股,已支付金额为185909622.90元(含交易费用),并于2025年2月6日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注销,该金额视同现金分红,以此计算公司2024年度分红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已达47.44%。
*在充分考虑现阶段公司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并兼顾对投资者合理回报
的前提下,公司拟2024年度不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人民币4349300687.84元。
2024年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338346股,已支
付金额为 185909622.90 元(含交易费用),并于 2025 年 2 月 6 日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按此计算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已达到47.44%。在充分考虑现阶段公司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并兼顾对投资者合理回报的前提下,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拟2024年度不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02年9月18日上市,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1862071.18元,母公司报表2024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349300687.84元,均为正值。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530564630.34元,现金分红比例为128.99%,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详见下表: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216043458.00128611549.44
回购注销总额(元)185909622.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91862071.18464156157.81377946106.61
(注)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4349300687.8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344655007.44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185909622.9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411321445.20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530564630.34
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否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128.99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否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2024年度公司完成收购江苏中新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是结合目前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从公司实际经营角度出发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不进行现金分红对公司财务状况无负面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