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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自天正:金自天正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原文类别 2022-04-02 查看全文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O22 年 4 月 20 日

1会议材料目录

1、会议议程安排

2、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7、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

8、关于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0、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安排

会议日期:2022年4月20日14时00分;

会议地点: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八楼大会议室;

大会主持人: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光浩先生;

参加人员: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秘书组工作人员。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到会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数及代表股份数。

二、主持人介绍秘书组工作人员名单(包括计票人、唱票人、监票人名单)。

三、大会进入议案审议程序:

1、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听取《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记名投票表决;

2、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听取《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记名投票表决;

3、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听取监事会主席王文佐先生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记名投票表决;

4、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听取《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记名投票表决;

5、审议并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1)听取《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记名投票表决;

6、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听取《关于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记名投票表决;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

1)听取《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

2)记名投票表决;

8、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听取独立董事朱宝祥先生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9、听取《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听取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朱宝祥先生关于《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统计各项议案表决结果。

五、主持人宣读各项议案表决结果。

六、大会见证律师宣布法律意见结论。

七、主持人宣读《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八、主持人宣布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3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我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查、通过。

2021年度财务决算包括2021年度财务状况说明及作为附件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

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序号本期比上年主要会计数据2021年2020年同期增减(%)

1营业收入706788997.15695880459.481.57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6280738.8038056275.0321.61

净利润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33438836.2527655117.8820.91利润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99576060.06-69672201.63242.92

量净额

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839082414.03806142015.374.09

净资产

6总资产1996702909.901962560519.181.74

对财务状况的说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度增加了21.61%,主要是因为2021年度公司采取了积极有效的回款措施,提高了资产运营质量,降低了信用减值损失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比上年度增加了20.91%,主要是因为

2021年度净利润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度增加了242.92%,主要是因为2021年度公司回款较上年度增长,且收到的承兑票据到期兑现所致。

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详见2021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2021年年度报告已于2022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告)。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4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我代表公司董事会,作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通过。

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2021年年度报告已于2022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告)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5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我代表公司监事会,作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通过。

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件: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召开会议的次数5监事会会议情况监事会会议议题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1、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1、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3、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4、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1、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1、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1、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列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出席了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从切实维

护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收购和出售资产、关联交易、利润预测及实现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守法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6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全程监督,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的召开程序及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此外,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防止了经营管理风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廉洁守法,尽职尽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准备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六、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法定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独立意见

担任公司审计任务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八、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实现与预测存在较大差异的独立意见

公司是否披露过盈利预测或经营计划:否

九、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监事会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组织完善、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和重点控制活动已建立了健全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遵循和实施。这些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并形成了完整有效的制度体系。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0日

7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6280738.8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1673677.21元,期初未分配利润115245533.95元,减去本年实施2020年度现金派发的11629566.00元股利以及按照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3167367.72元,本年度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32122277.44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3645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3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4089666.5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44%本年度无分配股票股利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计划。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通过。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8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和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已编制完毕,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通过。

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2年3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9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规范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历年来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及2021年经营情况,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关联交易关联方2022年预计金额2021年发生金额2021年占同类类别交易的比例

(%)

采购商品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500188.750.29%

销售商品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6000198.890.28%

综合服务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500461.280.71%

销售商品北京钢研新冶工程设计有限公司40001308.481.85%销售商品钢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3000销售商品河北钢研科技有限公司1000

合计150002157.40

因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钢研新冶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钢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河北钢研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以上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有关关联方的具体情况及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公司已于2022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通过。(此议案需关联股东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10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分别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1亿元、1.2亿元、1亿元、1亿元,期限壹年;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金自天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产“宝山区友谊路1588弄15号”和“宝山区友谊路1568弄22号”的两处房产为抵押分别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和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和3000万元,期限壹年;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上海金自天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签署综合授信协议及额度项下的相关业务合同。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通过。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11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我代表公司独立董事,作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件: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在2021年度的工作中我们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和专业作用,通过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三位独立董事,人数达到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及董事会下设的审计、

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中,均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更换程序及相关权利及义务,保证了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审慎地履行相关职责。另外,我们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兼职上市公司均未超过5家(详见下表),且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2021年2月5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朱宝祥、马会文、魏见怡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姓名兼职单位兼职职务兼职单位

与公司的关系朱宝祥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无北京宏思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慧龄数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马会文中冶沈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无

中冶沈勘秦皇岛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总经理、党委委员限公司

魏见怡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蒙古一体化项目无

办公室(筹)主任。

内蒙古满都拉港务商贸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珠海横琴中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元北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二、独立董事2021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1年,我们本着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重点围绕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董事及高管的提名及经理层考核等事项进行审议,多角度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把关。在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我们对提交审议的议案均进行客观审慎的思考,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我们能够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的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未提出召开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动议,也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1、2021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的出席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亲自出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缺席独立董事姓名董事会次数席次数参加次数次数次数

孙建科(已离职)11100

耿芙蓉(已离职)11100

13朱宝祥77300

马会文66300魏见怡66300

报告期内,我们均能够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未出现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1年度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参加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孙建科(已离职)110

耿芙蓉(已离职)110朱宝祥330马会文220魏见怡220

(二)现场考察情况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在年报编制过程中积极履职,与经营层及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并开展对公司的实地考察,认真听取了管理层关于2021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全面汇报,对公司2021年度在新业务发展、市场开拓、子公司发展、工程设计和现场调试、产品制造和研发、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各方面都有了比较充分的了解。在深入了解的基础上,我们向公司提出相关建议,促进了公司实现管理提升和健康持续发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1年,我们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

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审核作用,对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关联交易进行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

14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1、对外担保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精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和落实,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事项,没有为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它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1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事项。

2、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违规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决策使用的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报告期内对被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林万舟先生、程长峰先生、吴子利先生、房继虹先生、张巍先生、高佐庭先生的个人履历和工作情况等有关

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他们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经验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亦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2、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公司没有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15(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聘

期自2021年11月19日至2022年4月30日。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各方面均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在历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可以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股东进行了现金分红,给予了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完善和健全公司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分红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能够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长期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通过对相关情况的核查和了解,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能够积极履行以往作出的承诺。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设定期限的承诺,对于需长期履行的承诺,如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方面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持续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现象。未来,我们仍将持续做好相关监督工作,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时进行披露,并针对关联交易、担保等事项进行专项披露,全年共披露临时公告27则。同时,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要求,按照预约披露时间及时、完整地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四则定期报告,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将持续强化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审核和监督,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确保以后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16(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深知内部控制对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风险防范、实现公司发展目标的极端重要性。在2021年的内控工作中,能及时了解公司内部控制运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审计委员会为主要监督机构,定期听取公司相关汇报,向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指导公司在实践中不断摸索优化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工作方法和途径。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如上所述,我们作为独立董事一直积极参与到董事会及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当中,力求从根本上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对于待决策事项进行提前了解和研究,尤其作为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及时就重要事项进行专项讨论,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提升。此外,公司董事积极参加公司内部及监管部门的培训,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及监管精神,不断充实自我,促进了履职水平的持续提升。

(十二)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我们认为公司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公司在财务、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均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规范运作。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基本原则,独立履职,为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在2022年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责,并谨慎运用赋予我们的各种权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也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以更好的业绩令广大投资者满意。

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与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宝祥、马会文、魏见怡

2022年4月20日

17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我代表公司审计委员会,作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附: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件: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2名独立董事及1名非独立董事组成,其中委员会主

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的年度履职情况和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审众环”)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分别为:

会议届次会议时间审议事项

第八届董事会审2021年3会议审议了如下事项:

计委员会第一次月19日1、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2、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6、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7、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八届董事会审2021年4会议审议了如下事项:

计委员会第二次月20日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审2021年8会议审议了如下事项:

计委员会第三次月20日1、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会议2、听取监察审计部2021年半年度工作汇报。

18第八届董事会审2021年10会议审议了如下事项:

计委员会第四次月20日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重点关注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一)中审众环为公司聘用的审计机构,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中审众环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二)在中审众环进场前,我们认真听取、审阅了中审众环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与中审众环协商了相关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

(三)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中,我们就审计工作进展对中审众环发函进行了书面督促,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中审众环按照审计程序,依据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进行了审计,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中审众环出具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我们审阅

了其编制的2021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与中审众环在无管理层参加的单独沟通会议中进行了充分沟通。我们同意中审众环认定的公司账务处理,我们认为报告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中审众环出具的审计意见无异议,一致同意将审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我们认为中审众环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经审核2021度中审众环的聘用条款和审核费用,公司实际支付中审众环2021年度审计费用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三、2021年度履职情况

(一)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并要求公司审计部制定了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已经建立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在持续完善,各项内控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较为健全、合理、有效,能够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信息披露合法合规;能够有效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体现。

(三)审阅内控评价报告

19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

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遗漏。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未有重大问题和重大异常事项发生,未有因内部控制活动中的内控问题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公开谴责的情况出现。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且执行有效,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审阅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审阅了中审众环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促使中审众环与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求达到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七)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与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钢研新冶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2021年度公司与以上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朱宝祥、马会文、杨光浩

2022年4月20日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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