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0证券简称:金自天正公告编号:临2026-012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富丰路6号八楼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0542304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47.138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公司董事长杨光浩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104799449 99.4084 561200 0.5323 62400 0.0593
2、议案名称: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 股 105325349 99.9073 85300 0.0809 12400 0.0118
3、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104749349 99.3609 611300 0.5798 62400 0.0593
4、议案名称: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105257949 99.8433 102700 0.0974 62400 0.0593
5、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812725 84.7776 622200 13.8348 62400 1.3876
6、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并实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104738449 99.3506 672200 0.6376 12400 0.0118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股东分段情同意反对弃权
况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持股5%以上
96061025100.000000.000000.0000
普通股股东
持股1%-5%
8017224100.000000.000000.0000
普通股股东
持股1%以下
124710092.7349853006.3429124000.9222
普通股股东
其中:市值
50万以下普25500084.24183530011.6617124004.0965
通股股东市值50万以
上普通股股99210095.2019500004.798100.0000东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议案名称比例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票数比例(%)
(%)
22025年度利润
926432498.9564853000.9111124000.1325
分配方案
5关于202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
381272584.777662220013.8348624001.3876
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
6关于制定并实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867742492.68746722007.1800124000.1326管理制度》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中无特别决议议案,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且已
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中第5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钢研
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磊、柳伟伟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